到2010年,全市水泥产能提高到2050万吨。其中,新型干法水泥维持现有7条生产线,不再新布点发展,产能保持在400万吨;新增粉磨水泥生产线7条,总数达到25条,产能规模提高到1640万吨;其它特种水泥产能10万吨。
到2007年底前,拆除所有机立窑生产线,压缩生产能力300万吨。
到“十一五”末,所有水泥生产企业粉尘全部达标排放,水泥生产的粉尘排放控制在50mg/m3以下,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全部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求;新型干法水泥生产平均吨熟料标准煤耗不大于110千克,平均吨熟料电耗不大于65千瓦时,平均吨水泥电耗不大于90千瓦时;粉磨吨水泥综合电耗不大于32千瓦时;水泥生产企业余热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利用纯低温余热发电生产线达到70%;每年综合利用各种工业废渣量达500万吨以上;继续推进散装水泥发展,全市基本实现水泥散装化;水泥行业年劳动生产率达到人均4000吨以上,水泥行业的布局和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行业竞争力明显提高。
三、主要措施
(一)合理规划,调整产业结构。认真贯彻落实“上大压小、淘汰落后”的水泥行业产业政策和《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04〕42号)确定的目标,按照“合理布局、控制总量”的原则,加速淘汰机立窑生产能力,改造发展粉磨生产线,重点支持新型干法回转窑企业建立粉磨配套能力,有序推进水泥粉磨站建设。以现有新型干法窑工艺生产熟料为基础,完善已建熟料生产线的上下游产业链配套功能,重点支持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在运输、市场等条件齐备的区域发展粉磨站。优先考虑淘汰机立窑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禁止在中心城镇附近地区、城市风景旅游区等敏感区域附近新建水泥生产项目,对不符合布局规划要求的水泥生产企业一律关停。
到“十一五”末,全市新增7条粉磨生产线,粉磨生产线达到25条,平均规模达60万吨以上,其中规模能力200万吨以上企业3家、100-200万吨以上企业6家、50-100万吨以上企业12家。区域布局上,市本级保留现有粉磨生产线4条,规模能力250万吨,新增2条生产线,规模能力300万吨,总量控制在550万吨;嘉善县保留现有粉磨生产线4条,规模能力260万吨,新增2条生产线,规模能力185万吨,总量控制在445万吨;平湖市保留现有粉磨规模50万吨,新增规模能力70万吨,总量控制在120万吨;海盐县保留现有粉磨规模35万吨,总量控制在35万吨;海宁市保留现有粉磨生产线2条,规模能力90万吨,总量控制在90万吨;桐乡市保留现有粉磨生产线6条,规模能力280万吨,新增2条生产线,规模能力120万吨,总量控制在400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