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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的通知

南京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的通知
(宁政发(2007)9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南京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三月二十日

南京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

  为推进全市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生存状况,依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江苏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和《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南京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

  一、残疾人事业“十五”发展计划纲要执行情况

  《南京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宁政发〔2002〕80号)实施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关心下,在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广大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的共同努力,我市圆满完成了各项残疾人工作任务,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残疾人生活质量明显改善

  全面推行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残疾人就业渠道进一步拓宽,五年来共安排残疾人就业4667名,其中按比例安排1687名残疾人就业,通过福利企业集中安置1697名残疾人就业,有1283名残疾人通过自主创业实现自食其力。扶贫工作取得新突破,全市城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全部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了应保尽保,并享受上浮10%-20%保障金的特殊优惠。出台了《关于对南京市残疾人实行优惠帮扶工作的办法》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对贫困残疾人及家庭进行学费减免、看病就医费用减免、房屋租金减免、水电费减免等10多个方面的优惠,部分区县还对一户多残、重残、老养残家庭实行各种形式的定补。盲人按摩业得到快速发展,“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全面启动,“光明行动”、“三助一给”、康复扶贫等重点工程成效显著,为2200人次贫困精神病人免费提供药品,施行免费白内障手术395例,免费安装假肢200例,捐赠贫困聋儿助听器200台,向下肢残疾人捐赠轮椅2000余辆。

  (二)残疾人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特殊教育体系在基本完善的基础上,向早期教育、高级中等和高等教育延伸。2004年10月,市盲人学校开办了南京市盲人学校附属启明幼儿园,为盲童的早期教育提供了机会。市盲校开办的盲人推拿中专、大专班和市聋校开办的计算机大专班,全面提升了我市残疾人高等教育层面;2004年我市开办的电大远程教育大专班,进一步拓展了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方式。目前,我市已基本形成了种类齐全、形式多样、上下延伸、结构完整的特殊教育体系。对特教学校(班)的残疾学生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全市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9%以上。特教质量不断提高,市盲校每年推拿按摩专业的毕业生供不应求;聋人高中自开办以来,连续10年高考升学率保持在97%以上。玄武区等6个区县被授予全国特殊教育先进区(县)的称号,白下区还被确定为全国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支持保障系统实验区。五年来,有约200名残疾学生接受高等教育,4296名残疾人得到职业培训,在国际、国内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中屡创佳绩。残疾人运动会、文艺汇演、演讲比赛、书画摄影作品展览等文体生活日益丰富,体育工作保持领先水平,成功承办第六届全国残运会南京赛区的各项任务,金牌数和团体总分列全省第一,取得办赛组织、竞赛成绩双丰收。我市运动员在2000年悉尼和2004年雅典残奥会上,获得7金4银2铜,为国家争得了荣誉。残疾人的主体意识进一步增强,各专门协会定期开展有益身心的活动,团结和教育广大残疾人,我市被中残联确定为“协会工作示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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