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目标
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有保障,适应接受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健全儿童少年同等水平。大力开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普遍得到职业教育或培训。保障残疾学生接受高中段及以上教育的权利。
主要措施
1. 切实将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加强特殊教育学校规范化建设,嘉兴市特殊教育学校延伸到高中阶段教育,并逐步向学前教育延伸。
2. 将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指标列入义务教育评估验收指标体系,统计义务教育对象必须包括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教育质量。
3. 做好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使其与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相衔接。
4. 对接受高等教育的残疾学生,给予必要的奖励和资助;鼓励残疾人自学成才,积极支持盲人参加高等函授教育,培养高素质的盲人按摩人员。
5. 继续深入开展“相伴十六年,爱心助成材”行动等扶残助学活动。加大对贫困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的教育扶助,使其在高中和大学教育阶段也能得到资助,杜绝因贫辍学现象。
6. 依托社会普通职业教育机构及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机构,普遍开展适应劳动力市场需求的残疾人职业技能教育与实用技术培训,逐步提高职业培训的层次,提高培训质量和针对性,使残疾人“人人享有培训,个个有一技之长”。完善对残疾人的培训补助政策。
7. 加强手语的社会宣传、推广和培训工作。
(三)就业。
任务目标
城镇残疾人新增就业3700名,农村残疾人稳定就业1.5万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服务能力显著提高,残疾人就业服务需求基本得到满足。
主要措施
1. 全面落实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进一步规范征收、严格管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确保专款专用。
2. 进一步明确福利企业办厂方向,扶持福利企业稳定、健康发展,完善并落实扶持政策,切实维护残疾人劳动保障权益,提高残疾职工待遇,为残疾人康复、就业创造条件。
3. 加大行政执法、劳动监察和年检年审力度,把维护残疾人劳动保障权益作为重点监察内容之一,切实保障就业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4. 加强残疾人劳动就业的服务工作,全面开展残疾人失业登记工作,拓展服务项目,完善服务功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全方位服务。
5. 建立残疾人劳动能力评估体系,对残疾人劳动能力进行评估。
6. 建立残疾人适宜岗位筛选、储备制度。动员用人单位积极开发、申报特殊岗位,建立残疾人岗位信息库,实行动态更新、维护与管理,为残疾人就业提供第一手资料。
7.通过组织残疾人人才招聘会、上门推介、开展就业援助、减免招用残疾职工相关规费、奖励超比例安置工作先进等形式,稳步提高残疾人就业率,特别关注大中专残疾毕业生、贫困残疾人的就业工作,应届大中专残疾毕业生就业率达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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