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西省军区政治部关于组织发动驻晋部队和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植树造林和兴修水利工程建设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7〕3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各军分区(警备区)、预备役师(旅)、驻晋部队政治部,各市、县人武部:
2007年2月13日,省委召开议军会议,专题研究新年度全省开展“双服务”活动情况。会议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和省军区系统,要组织协调驻晋部队和广大民兵预备役人员,积极参加植树造林、兴修水利两大工程建设,为构建山川秀美新山西做出新贡献。为落实省委议军会议精神,现就组织发动驻晋部队和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植树造林和兴修水利工程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围绕我省实施的蓝天碧水和造林绿化两大生态治理和环境保护工程,组织现役官兵和民兵预备役人员在继续参与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京津风沙源治理等国家生态重点工程建设的同时,通过多渠道融入、多途径参与、多手段实施、多方法体现,积极参加省委、省人民政府提出的“通道绿化、交通沿线荒山绿化、村镇绿化、厂矿区绿化、环城绿化和城市绿化”六大工程建设,加强生态治理和环境保护,为构建我省多层次、立体化、远近呼应、点面结合、城乡一体、田林交错、山川平原衔接的绿化格局出一份力、尽一份责。
围绕影响和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资源短缺的突出问题,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全面实施兴水战略各项决定,采取成建制组织与自觉参与、有偿参与和无偿服务相结合的办法,以民兵预备役人员为主体,积极参加以应急水源工程、农田水利灌溉、水土保持、农村饮水安全、城乡节水和水源保护等六大水利工程为主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省经济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参与形式
根据部队和民兵预备役人员的自身实际和当前植树造林、兴修水利的任务特点,主要采取以下几种形式进行:
突击式。以现役官兵为主体,集中参加时效性强、便于集团作业的造林绿化和兴修水利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既可以按驻军和民兵预备役人员原建制组织,也可以根据任务需要临时编组;既可以集中兵力大规模会战,也可以小型专业分队形式,相对集中时间,通过义务劳动,突击完成各地给部队明确的任务。工程项目完成后,交由地方有关部门管理、使用。
结合式。以民兵预备役人员为主体,利用整组、训练、演习和驻训等时机,采取义务劳动或资金、实物、技术、土地使用权入股等多种方法,参加植树造林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根据民兵预备役人员所投入的生产要素,可给予一定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