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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市税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市税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市政办函〔2007〕3号)


各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吉林市税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一月十六日

吉林市税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进“奋斗三年,总量翻番”目标的实现,切实加强财政收入的征收管理,实现财政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进行税源普查。为搞好普查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税源普查的指导思想及目的

  (一)全面摸清税源底数,掌握税源的分布状况及其构成,为各级政府把握经济全局、进行宏观决策、指导经济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二)全面掌握税源变化情况,为各级政府加强财源管理和调整收入结构提供参考。

  (三)全面掌握纳税人的税负情况,对纳税人的税负进行对比分析,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完善税收政策提供数据资料。

  (四)全面掌握所有纳税人的基本情况和纳税状况,为推进税收征管改革,推行税收图标管理,有针对性地加强税收征管提供依据。

  二、税源普查的内容

  为全面摸清全市税源底数,了解全市分产业、分行业、分经济类型、分区域、分预算级次、分税种的税源分布和变化情况,本次税源普查的范围为全市所有纳税单位和个人。税源普查的主要内容是:2005-2006年度(会计年度)的有关税收资料和相应的财务指标数据。税务登记及纳税户管理情况。发票开具情况。纳税申报和税(费)缴纳情况。

  三、税源普查的方法

  (一)从征管软件等系统中抽取登记信息。

  (二)与工商登记信息和统计部门经济普查数据进行对比分析,与发改委、技术监督、房产、城建、国土资源等部门以及街道掌握的信息进行对比分析,确定普查单位和户数。

  (三)对辖区企业和经营单位进行全面实地普查。

  四、税源普查的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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