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建立法制工作长效机制。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积极推动行政许可制度改革,建立行政许可评议考核机制和督查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严格执行执法资格和执法证件管理制度,全面实行持证上岗,大力加强执法培训,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国家和省“五五”普法教育规划,增强干部职工知法、护法、守法的自觉性。
(十一)大力实施科技兴检战略,增强技术支撑和技术保障能力
1.深化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全方位优化检测力量布局,合理配置资源,努力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重点突出、技术先进、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的检验检测机构网络和运行体系。其中,省级技术机构着眼于突出高水平的主要检验项目,尤其突出高精尖实验室建设。市级技术机构突出区域性特色项目。县级技术机构主要立足于常规检验项目以及完成量大面广项目的检验检测需要。
2.加强检验检测技术研究。紧紧围绕质监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明确科技攻关方向,实现科技与质监重点工作的互促互动。突出权威检验项目、特色检验项目和空白检验项目,不断加强重点实验室和重点学科建设。加强检验检测技术攻关,在能力和科研水平上实现高层次、高起点发展。着手建立全省检测技术专家库和检验检测技术信息库。坚持以技术机构和技术人员为主体,以研究质监技术为核心,大力加强科研开发和成果转化运用。特别是按照我省建设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的目标,抓紧研究掌握新型产业链产品和地域绿色环保产品等“十一五”期间重点发展的产品质量检验技术,提高新型主导产业产品质量的检验监控能力,力争在技术标准、计量基标准和标准物质、食品安全检测、特种设备安全、条码自动识别技术等关键领域取得技术突破。
3.完善创新激励机制,创造优良科研环境。逐步建立健全科研考核、奖励和分配制度,建立有利于科研开发、有利于科技创新的人才环境和科研投入机制。鼓励引导干部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科技评价工作,改进评价方法,简化评价指标,注重评价实效。不断加大科技投入力度,落实科技开发和技术改造专用经费,扩大资金来源渠道,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4、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继续推进“金质工程”应用开发工作。包括建立执法打假快速反应系统、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系统、认证认可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系统、计量业务监督管理系统、产品质量监管系统、质量管理综合业务系统、企业质量档案信息系统、食品安全监管系统、纤检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缺陷产品召回管理信息系统、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信息系统及设备工程监理信息系统。加大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门户的公共服务内容建设力度,实现质监系统门户网站群的统筹发展,提升质监系统电子政务的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软硬件平台和网络平台,加快局域网建设步伐,提升网络资源利用效率。探索信息资源共享机制,逐步实现与相关部门信息资源、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加强软硬件平台与网络平台的维护管理,加强重要网络基础设施和关键业务应用系统的安全保障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全社会对质量技术监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加强质量技术监督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各级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质监事业发展,切实解决落实规划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提高质监工作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性提供支持和相关政策保障。广大企业是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按照规划的目标和任务,强化质量技术监督基础工作。新闻媒体要紧紧围绕质量技术监督职能和“十一五”期间的工作重点,大力开展宣传活动,传播质量理念,弘扬质量文化,营造全社会关注质监工作、支持质监工作的良好舆论和氛围。
(二)多渠道筹措资金,为规划的实施提供经费支持
各级政府要将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人员经费、办公经费、装备经费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纳入预算予以重点保证。同时,积极争取国家和社会等各方面的经费支持,确保全省质监系统依法行政、履行职责需要。着力加大基础设施、信息化和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投入,确保国家煤矿安全计量器具质检中心、国家农副加工产品及白酒质检中心实验大楼等重点项目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加强对资金的审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良好传统,加强财力储备。
(三)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质监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在质量管理、监督抽查、打假治劣以及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等方面建立联动机制。质监部门要加强与工商、物价、商务、农业、食品药品、卫生、环保、安监、检验检疫等部门的联系,建立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的协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地区间质监部门工作协作机制。加强沟通与交流,特别是在办理跨地区大要案中充分发挥兄弟省市质监部门作用,共同打击假冒伪劣。充分发挥各类协会、学会的作用,形成共创质监事业的整体合力。
(四)加强队伍建设,为规划的实施提供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