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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十一五”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2.创新体系建设与产业技术创新
  建设5个工程研究中心和10个工程实验室,发展100个企业技术中心,初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合作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
  3.产业基地与企业队伍建设
  建设5个在全国优势明显的产业化基地,培育20个产值上10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
  (四)主要任务
  (1)加快优势、特色产业规模化。通过攻克共性关键技术、延伸产业链、提高产业集群程度、提升国际化运营水平等措施,促进镁合金、高岭土、钕铁硼、煤化工、现代中药、清洁能源、种子产业、农产品加工等优势产业形成规模、彰显特色。
  (2)优化结构,平衡布局,培育新的增长点。充分利用省内外市场和资源,全面推进各领域的科技成果产业化。大力扩张信息产业、生物与医药产业、先进能源产业和先进环保产业,培育新的增长点,遏制高技术边缘化趋势。通过宏观规划和引导,实施政策倾斜,把发展高技术产业基地与发挥地区比较优势相结合,在大同、长治和运城形成各具特色的优势产业链,创建新型高技术产业集群。
  (3)用高新技术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加快国民经济信息化进程,发挥信息化对工业现代化的带动作用;加快信息技术、现代生物技术等高新技术向传统产业的渗透,改变传统产业的生产和管理方式;发展循环经济,改变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的传统生产方式,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协调发展。
  (4)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产业技术集成创新。完善市场为基础、适合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重点解决好重大共性技术研发、科技中介服务和风险投资等方面的问题,大幅度提高优势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技术先进的研究、测试与实验基础设施,为行业技术创新提供平台。组织实施若干重大产业技术研发和关键装备技术研制专项,突破制约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
  (5)培育市场主体,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充分发挥市场作用,通过市场化的重组、并购和强强联合等途径,重点扶持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龙头企业。实施中、小企业创业工程,通过体制创新、拓宽融资渠道、加强政府服务和政策支持等措施,鼓励各类投资者创办高技术企业。引导、促进科技要素向企业转移,提高企业综合素质。
  (6)改革产业管理体制,调整政府投资重点。改革和健全高新技术产业管理体制和法规体系。逐年增加政府财政对高新技术产业的引导资金。政府专项计划由以项目推进方式为主,转变为以重点产业或重点领域集群推进为主,加大对公用开发平台建设、关键技术和重大设备产业化发展、产业基地建设,以及龙头企业滚动发展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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