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重点支持蛋白质再生纤维系列产品、大麻纤维产品、新一代明胶纤维、聚丙烯腈基碳原丝等新型纤维。蛋白质纺织纤维、医用明胶纤维要初步形成产业优势,大麻纺织品要增加品种、提高质量、扩大规模。发展新一代纤维产品。鼓励发展其它天然生物纤维、功能性纤维、差别化纤维、绿色环保型纤维等新型纤维产品。
八、其他新材料
“十一五”期间,重点推进电磁防护及信息安全材料、无磷洗涤助剂、分子筛、可降解塑料、绿色包装材料、净水剂、高性能活性炭、骨组织库材料、离子渗金属、自蔓延陶瓷涂敷、新型发光材料和各类保温隔热材料,鼓励发展各类先进的化工材料和特种合金材料,鼓励发展石膏、石墨、大理石、石英石、铸石等非金属矿产品,推进金红石、石榴石等稀有资源的产业化开发,限制传统石墨碳素产品。
第四章 主要政策措施
一、健全领导体系
成立山西省材料工业领导组,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领导组设立专家委员会,专家参与领导组有关决策并提供咨询。领导组要随时掌握各地材料工业发展动态,及时发现问题,帮助企业解决困难。
各市政府部门要建立专门的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材料工业的组织领导。各市于每年3月底之前将本年度材料工业工作情况书面报告省政府和省材料工业领导组办公室。
二、建立产业技术联盟,实施自主创新工程,加大技术创新力度
一是加强科学决策,围绕影响优势产业发展的共性技术和重大装备问题,开展自主创新、引进创新和集成创新,建立产学研合作平台。
二是鼓励企业组建研发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投资主体、研究开发主体和科技成果应用的主体。
三是根据国家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方针,我省将分期分批建设各个行业的工程研究中心。负责组织全行业共性技术集成和研发。政府制定行业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具体办法,并对中心的建设和研发活动提供资助。
四是省发改委组织实施材料工业重大设备和关键技术自主创新工程,解决影响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瓶颈。集中利用预算内资金、国债资金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重大自主技术创新项目和产业化示范项目予以重点支持。
三、促进优势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国际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