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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啤酒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 员:付彦平 市商务局副局长

      安丰广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付春元 市法制办主任

      李继臣 市工商局副局长

      杨柱山 市质监局副局长

      徐 俭 市国税局副局长

      王 伟 市地税局副局长

      张宝清 市卫生局副局长

      郭登余 市监察局副局长

      王 毕 市消防支队副政委

      董锡利 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

      杨 光 市公安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耿云久 永吉县副县长

      王中宪 蛟河市副市长

      董慧忠 舒兰市副市长

      李鹏飞 磐石市副市长

      陈 辉 桦甸市副市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酒类商品流通管理办公室,负责此次整治工作的日常指导、调度、督查和综合、协调工作。具体负责对啤酒生产经营企业备案登记情况及瓶盖内设奖的检查,并重点对各县(市)啤酒市场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和协调。办公室主任付彦平(兼),联系电话:2049935、2049605。

  部门职责及分工:

  (一)市委宣传部:负责对此次酒类商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宣传报道。

  (二)市工商局:负责酒类生产企业及经营企业的执照确认;查处妨碍公平竞争和各种商业贿赂行为以及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等违法经营行为。

  (三)市公安局:负责协助各执法部门的执法行动,并派员配合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工作。

  (四)市卫生局:负责查处酒类商品生产和经营企业是否符合《食品卫生法》,是否有《卫生许可证》。

  (五)市质监局:负责啤酒生产、流通领域的质量检查,以及包装物和“B”瓶的使用情况是否符合规范标准。

  (六)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酒类生产、经营企业的逃、漏税等违法行为。

  (七)各县(市)政府:依据本《实施方案》,负责本辖区内的啤酒市场整治工作。

  四、实施步骤

  此次整治工作从1月19日开始,到今年年底前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制定方案阶段(1月19日~1月28日)。各县(市)及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对本辖区和本部门工作责任内的啤酒企业经营情况进行一次摸底调查。要以批发企业和大型餐饮企业为重点,结合实际制定出工作方案。1月25日前,要将本地本部门的工作方案、组织机构成员、联系电话以书面形式报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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