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科学合理开发利用气候资源
(十一)做好风能、太阳能开发利用的气象服务。高度重视风能、太阳能的开发利用,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气象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制订气候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开展风能、太阳能多层次普查和可利用资源的评估,为我市风电场勘察、选址和太阳能开发利用提供技术支持。
(十二)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建立市、县二级人工影响天气指挥协调机制,落实相应的经费和装备。建立应对高温干旱、严重空气和水污染等事件的人工影响天气应急作业机制。强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作业规范和操作规程。
(十三)积极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认真做好气候资源的高分辨率普查,形成完整的气候资源数据库,重新进行气候资源区划。加快建立城市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大型建设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的气候影响评价和气候可行性论证制度。各级气象主管部门要依法组织气候影响评价和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提高城市规划和工程建设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五、推进气象科技创新
(十四)建立气象科技创新平台。将气象科技发展纳入科技发展规划,加大对气象科学研究课题的支持力度,积极推进气象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增强气象自主创新能力,推进气象、农业、林业、水利、海洋、环保等部门间的科技合作,形成优势互补的气象科技创新体系。加强气象科普场馆建设,增强公众的气象灾害防御意识。
(十五)加强气象科技重点项目的实施。在市重大科技专项和其他科技计划中,要体现气象领域的科学研究,建立持续、稳定的气象科技投入机制。加强相关部门的合作,围绕台风、旱涝、寒潮、强对流天气、农业气象、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等领域,开展集中攻关,加快气象科技成果的应用和推广,努力提高科技贡献率。加大气象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力度,落实气象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加快形成不同层次、满足不同需求的气象科技队伍。
六、加强气象事业发展的领导
(十六)加强统筹规划与管理。各县(市)政府要按照嘉兴市气象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要求,将气象事业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同时,按照合理布局、有效利用的原则,统筹编制和实施重要气象设施、气象台站布局与建设规划,推进气象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避免重复建设。
(十七)全面推进气象依法行政。加强气象法规宣传,加快制订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等配套规章制度。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气象执法监督,切实加强气象信息发布与传播、气象探测环境保护、雷电灾害防御、空飘气球等的行政执法力度,严格禁止非法从事气象探测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