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嘉政发〔2006〕8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改革开放以来,我市气象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和防灾减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气象事业发展还存在综合气象观测体系尚不健全,气象预报预测能力亟待提高,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相对滞后,气象科技支撑较为薄弱等突出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市气象事业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6〕5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树立“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发展理念,按照深入实施“六大战略”、全面建设“平安嘉兴”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着力增强气象监测预警预报能力,着力提高气象服务质量与效益,着力推进气象科技创新,进一步提高气象防灾减灾和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充分发挥气象事业在嘉兴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二)总体目标。按照“一流装备、一流技术、一流人才、一流台站”的要求,到2010年,基本建成结构合理、布局科学、功能先进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气象预警预报预测系统、公共气象服务系统和科技支撑保障系统,初步实现对社会公众和各行业的专业化、精细化服务,气象整体实力走在全省前列。
二、加强气象基础设施建设
(三)加快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建设。积极推进嘉兴天气雷达、多要素自动气象观测站、生态气象监测系统、移动应急气象站和高空自动气象探测系统的建设,完善市、县两级等效雷达建设,构建自动化、高密度的中小尺度区域气象观测网。加强海洋气象、交通气象、雷电、生态与农业气象等观测能力建设。市气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规划,做到统一布局,分步实施。
(四)推进气象信息平台建设。加强市、县两级气象信息平台建设,提高气象信息网络传输水平,提升气象数据和信息的采集、处理、存储能力,实现气象综合信息的高速传输、海量存储、高效处理和有效管理,为气象信息的综合应用提供更好的服务;建设跨部门、跨行业的气象信息共享系统,实现主要气象信息的社会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