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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关于印发《2007年南京市生态市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10)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监管,扩大长江沿线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区域(半径500米),全面清除水源保护区内所有无关设施与污染源,确保饮用水水质安全达标(主要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市政公用局、市公安局、市海事局、市城建集团、相关区政府)。
  (11)进一步利用引水工程活化水体,玄武湖、内秦淮河、外秦淮河实施足量引水补水,确保达到水体功能标准要求(主要责任单位:市市政公用局、市水利局、市城建集团)。
  (12)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外秦淮河上游18公里河道综合整治、金川河水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程、南河河道整治工程;继续开展玄武湖综合整治、莫愁湖二期综合整治工程(主要责任单位:市城建集团、市园林局、相关区政府)。
  (13)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确保各国控点监测断面达到功能水体要求,市区无劣Ⅴ类水体,尤其是秦淮新河节制闸断面、内秦淮河文德桥断面、滁河河闸、清流河断面、秦淮河上游天生桥断面、石臼湖晶桥河口、湖心区断面均要达到功能区标准要求(主要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秦淮、雨花台、浦口、六合、溧水等区县政府)。
  (14)新建建邺江心洲、浦口、六合新区等一批街道环境噪声达标区(主要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建邺、浦口、六合等区县政府)。
  (15)新增植树造林10万亩,重点建设宁蚌高速公路,宁淮高速部分地段、京浦铁路、六合西部干线等绿色通道工程,长江滩地及秦淮新河、滁河、固城湖沿岸等江河湖防护林以及江北生态防护林体系等(主要责任单位:市农林局、市园林局)。
  (16)新增120平方公里受保护地区面积,加快推进森林湿地公园建设,建成聚宝山、宝塔山、珍珠泉佛手湖湿地公园、七桥瓮生态湿地公园、仙林阳山公园、浦口绿水湾湿地公园一期,基本建成九龙湖湿地公园;建设秦淮湿地公园,八卦洲湿地公园,灵岩山、大荆山、宝塔山、方山、仙林平山等森林公园和宝山遗址公园西片;实施幕燕风貌区建设,建成长6公里,占地2500亩的滨江湿地景观带;启动油山森林公园、三桥湿地公园、宁南公园、龙袍黄天荡湿地公园建设(主要责任单位: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园林局、市农林局,秦淮、建邺、栖霞、雨花台、浦口、江宁、溧水、高淳等区县政府)。
  (17)植被恢复130万平方米,实施幕府山植被恢复第九期工程90万平方米,江宁、浦口、栖霞、雨花台、六合、高淳、溧水等停采矿山宕口植被恢复工程40万平方米(主要责任单位:市园林局、市国土局,下关、栖霞、雨花台、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等区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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