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加快推进资源节约型、节水型城市建设,提高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经济总量,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5%,主要节水指标达到江苏省节水型城市指标要求(主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市政公用局、市水利局)。
(6)强化工业废水回用能力建设,完成南京铅锌银矿选矿废水回用优化改造、金陵石化塑胶厂污水回用、南钢集团新厂区废水回收等7家企业废水回用工程,新增废水回用量5万吨/日(主要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化建集团、金陵石化公司、南钢集团等)。
(7)加强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水平,完成粉煤灰、炉底渣、脱硫石膏综合利用量330万吨、南钢新厂焦油渣处理工程(2500吨/年)、江北固体废物处置厂一期工程(主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委、市环保局)。
(8)提高企业循环经济水平,完成60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66家企业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标准体系认证(主要责任单位:市经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
(二)进一步加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促进环境质量改善
1、国家生态市建设环境保护目标:
(1)主要污染物减排:在2005年末实际排放量的基础上,全市二氧化硫和化学耗氧量分别减排2.8%和2.3%。
(2)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危险废物(包括医疗废弃物)处置率达到100%。
(3)环境综合整治:城市空气质量优良以上天数达到310天;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100%;城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100%,市区无劣Ⅴ类水体;城镇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90%。
(4)绿化生态:森林覆盖率达23%;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达到12%;退化土地恢复率达到30%;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3平方米/人。
2、主要任务:
(1)认真落实二氧化硫减排措施,完成扬子石化热电厂脱硫一期工程、梅山冶金公司烧结烟气脱硫工程、金陵石化烷基苯厂加热炉燃料改造。完成“禁燃区”30台燃煤锅炉改造,减排二氧化硫1000吨(主要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委、相关区政府、扬子石化公司、梅山冶金公司、金陵石化公司)。
(2)进一步加快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的建设和完善,开工建设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10万吨/日),确保一期10万吨/日实际处理量;基本完成城北污水处理系统污水截流系统,确保20万吨/日实际处理量;确保江心洲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量达60万吨/日,实现城北、江心洲、城东三大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量90万吨/日,并确保出水水质达标排放,污泥安全处置。建设10万吨/日的仙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主要责任单位:市城建集团、市市政公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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