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关于印发《2007年南京市生态市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政发(2007)10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生态市建设工作,现将《2007年南京市生态市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2007年南京市生态市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2007年是我市深入贯彻市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推进生态市建设的重要一年。为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国家生态市建设指标要求,按照国家生态市建设指标体系和《南京市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市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全面达小康,建设新南京”为主线,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以落实环保优先方针为动力,以推进国家生态市建设指标为目标,进一步加快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加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的力度,促进环境质量的改善;进一步强化城市生命线运行系统保障和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进步,为2009年基本达到国家生态市建设要求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目标任务
(一)进一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国家生态市建设经济发展目标:
年人均GDP和财政收入分别增加14%;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增幅分别达13%和12%;第三产业占GDP的比例提升到48%以上。万元GDP综合能耗下降4%;万元GDP耗水量下降5%,工业用水重复率达到75%;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90%以上。应当实施清洁生产企业的比例和规模化企业通过ISO-14000认证的比率分别达35%和9%。
2、主要任务
(1)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投资、消费、出口稳定增长,提高城市综合实力;确保工业投入850亿元,推进21个重大项目建设(主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委)。
(2)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增加税收,确保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同口径增加14%(主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3)深化分配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保障,进一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最低工资和基本养老金标准;优化创业投资环境,努力扩大就业;完善扶贫济困机制,实施一批富民工程(主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委农工办、相关区县政府)。
(4)第三产业投入900亿元,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着力提升商务、研发、流通、休闲和文化五大功能,加快推进22个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主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