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200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榕政综[2007]8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福州市200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以下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单项改革牵头单位要尽快研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量化年度目标任务,提出可操作性的实施步骤,并明确相关市直配合部门、本单位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等,于今年4月初将方案报送市发改委(并抄送市政府办公厅)。
二、各单项改革牵头单位在实施单项改革过程中,各有关配合部门要积极予以支持协助,以形成改革合力。市发改委要指导各有关单位做好相关改革工作,对改革过程中涌现的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予以总结推广。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牵头单位要及时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
三、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构建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体制、机制,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进一步加快改革步伐,力争每年都有实质性进展,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在经济体制、管理体制改革上取得突破性进展,使政府服务实现公开、透明、高效并具有可预见性,努力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创业环境。
二○○七年四月四日
福州市200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
2007年我市将进一步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为基础,加大推进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企事业单位管理、农村产权制度的改革力度,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争取在经济体制改革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着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深入贯彻
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清理、规范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和规范审批程序,逐步完善行政审批方式。推行网上审批,切实加强审批事项的后续服务和监管。(市编办牵头,市效能办、市监察局等部门配合)
2、推进依法行政体制改革。建立健全规范经济社会活动,特别是涉及市场主体行为、产权保护、交易秩序及劳动就业保障等方面的法规、规章,为政府全面依法行政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市法制办牵头)
3、探索和制定机关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有效管理、使用和经营性收益征管的具体办法(市财政局牵头,市机关局、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等部门配合)。适时调整市、区财政分配关系,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根据事权与财权相一致的原则,出台相关政策和措施,壮大市、区经济总量(市财政局牵头,各区政府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