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当前防火工作的通知
(南安委〔2007〕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及驻市各单位:
目前正值春夏相交,这个时期是火灾事故的多发期和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高发期。清明节临近,民间扫墓烧香、焚纸燃放烟花爆竹,农事用火和进山作业、放火烧荒等野外用火大量增加。“五一”黄金周期间,群众旅游出行增多,游览、住宿、购物、娱乐场所人员高度聚集,火灾危险性加大。为认真贯彻公安部3月28日加强春季防火工作暨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当前防火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现作如下通知:
一、切实增强做好当前防火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部署开展当前防火工作
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我市消防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加强当前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系统行业主管部门要紧密结合本辖区、本系统实际,针对春、夏两季火灾规律、特点,紧紧抓住当前防火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抓紧制订工作方案,按照“责任要明确,措施要有力,隐患要消除,安全要保障”的要求,抓住重点问题,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硬措施,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乡镇政府、街道办、落实到有关部门、落实到社会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召开消防工作联席会议,逐一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组织消防安全检查,排查、整改火灾隐患。公安、消防、建设、工商、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系统行业主管部门要开展消防联合检查,依法督促单位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二、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影响当前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加强当前消防安全工作尤其是清明节、“五一”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各县(区)政府要紧紧抓住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建筑施工工地和工棚、旅游景点、文物古建筑以及仓库和大型露天料场、堆垛等重点场所,组织辖区有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要重点检查火源、电源管理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易燃、可燃材料存放,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水源、电源,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订和演练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