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围绕村级资产和财务,加强村级民主管理,推进和谐新农村建设
1、深化财务公开工作,保障群众知情权。要根据新情况,充实各种补贴发放、土地补偿费分配、“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内容的公开;要按照三级会计科目细化财务收支的公开内容,有条件的地方,要实行逐项逐笔公开;要完善公开形式,力求所有财务公开内容均由电脑自动生成,减少人为因素。
2、推进村级民主管理,保障群众决策权。市里将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杭州实际,与市有关部门联合出台指导意见,以村级资产和财务管理为重点,进一步明确村级民主决策的内容、程序、方法和责任追究等要求,并通过检查监督等措施,促进我市村级民主管理规范化。
3、加强民主理财,保障群众监督权。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小组建设。民主理财小组须经社员代表大会民主推选产生,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应当公道正派、具备一定的财会知识和有较强的议事监督能力。要加强培训,明确民主理财小组的监督职能,避免越位或缺位情况的发生。
4、积极推行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落实群众参与权。认真实施国务院办公厅《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按照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合理限额的原则,加强对村级筹资筹劳范围、对象、程序和管理工作的指导。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落实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奖补政策,以鼓励农民群众通过投资、投劳等方式,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
三、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创新经营机制,进一步做强做大新农村建设主体
1、加快出台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迫切需要,市里拟出台关于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力求通过用地政策支持、财政转移支付和加强经营管理等途径,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各区、县(市)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提出本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主要模式和路子,并落实相应的政策措施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进一步发展壮大。要典型引路,总结并树立一批可看可学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示范村。
2、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制改革。继续重点推进撤村建居村、镇中村及经济强村的股份制改革,全市完成股份制改革60家;对已完成改制的村,要围绕建立社区稳定机制、经济发展机制、股权流转机制、经营者激励机制等内容进一步深化改革;要优化股份经济的发展环境,积极与国土、税务、工商等部门沟通协调,落实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发展用地政策、税收优惠政策和工商登记费用优惠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