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农办关于2007年全市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要点
(市农办[2007]33号)
各区、县(市)农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2007年杭州市新农村建设工作要点》(市委办发〔2007〕23号)精神, 2007年我市农村经营管理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学习贯彻《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民增收
1、多形式学习宣传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将于2007年7月1日起实施,对此,市里将以专题学习会,印发法律公告、单行本,在“杭州龙网”开辟专栏等形式认真学习宣传法律;各区、县(市)要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及学习座谈、知识竞赛等形式进行宣传;各县级以上的示范性(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要通过增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宣传《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力求达到家喻户晓。要通过市、县的分级培训,把握《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主要精神,并认真抓好落实工作。
2、积极培育,加快发展。要继续积极引导种养大户、加工企业及基层组织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重点培育发展以生产季节性强、鲜销农产品为主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当地无加工企业带动的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全市新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80家,累计达到500家。
3、抓“百社五化”,推进规范化建设。围绕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规模化、生产标准化、产品安全化、营销品牌化、管理民主化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市里将出台规范化建设意见,并对其中规范化水平较高的合作社以奖代补。各区、县(市)也要制订相应意见并组织实施,力争2007年建设市、县二级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100家。
4、开展“三位一体”农村新型合作体系建设。认真贯彻全省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会议精神,积极开展政府主导、合作社主体、多方参与的农村新型合作体系建设,努力构建以政府部门服务和管理为保障的集技术、信息、融资、营销等各种服务于一体的新型农业服务平台。余杭、淳安两地要根据省、市的要求,结合实际如期完成试点工作,在此基础上,市里将出台全市构筑新型为农服务平台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