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把净化环境、保障儿童安全健康作为创建“平安社区”、“平安学校”、“平安家庭”的重要工作来抓,加强对学校周边交通、治安秩序的管理,加强对歌舞娱乐场所、游戏机房、网吧、书摊等文化娱乐场所的督查力度,严格查禁危害儿童的视听产品。禁止在学校周边200米内开设歌舞厅、游戏机房和网吧。积极制作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为主题的公益广告,对儿童不宜观看的影视片和广告进行严格审定,规定播出时段。
9. 以警务站(室)为平台,在学校、社区建立儿童违法犯罪预警站,整体推进快速处置学校意外事件和社区家庭暴力案件的预警机制建设。
10. 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保障流动人口中的儿童权利。加强对处于困境中的儿童的救助,做好流浪儿童的管理、救助工作。
11. 关注单亲家庭儿童的身心健康,增强单亲家庭父母的法律意识和抚养教育子女的责任感,维护单亲家庭子女生存、保护、发展的权利。
12. 加强对企业用工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非法使用童工现象。
四、成长环境
(一)主要目标。
1. 改善儿童生存的自然环境。
(1)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率大于90%。
(2)市区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在292天/年以上;
(3)县级以上城市环境噪声小于55dB。
(4)城市生活污水处置率达到75%,县城达60%以上。
(5)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改水受益率达到97%以上。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0%以上。
(6)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达到100%。
2. 优化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
(1)建立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功能配套的市、县(市、区)和社区少年儿童校外活动场所,市建立1所以上具有示范和辐射作用的青少年儿童活动中心;各县(市、区)建立一个综合性的青少年儿童活动场所。
(2)加强德育教育基地、社会实践基地和科技教育基地建设,全市建成市级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50个,博物、科普、体育、文化等适合少年儿童的教育活动场所对儿童实行免费开放或低票价。
(3)市及县(市)建立少儿图书馆,或在图书馆内设少儿阅览室。
(4)全市少先队员参加雏鹰奖章活动率城市达80%,农村达50%。
(5)提高儿童食品、玩具、用具的安全合格率,保障儿童游乐设施安全无害。
3. 保护处于困境中的儿童。
(1)改善孤儿、弃婴的供养、教育和医疗康复状况。
(2)提高聋儿、肢体残疾儿童及智残儿童康复训练率。
(二)策略措施。
1. 认真贯彻落实有利于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政府在制定相关政策时要体现“儿童优先”原则,在全社会树立尊重儿童、爱护儿童、关心儿童成长的良好风尚。
2. 对儿童广泛开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教育,提高儿童的环保意识,引导儿童从小养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习惯。
3. 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加大对大气、水、垃圾和噪音的治理力度,控制和治理工业污染。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争取乡镇水厂水质基本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扩大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粪便无害化处理水平。加强防洪、泄洪等安全知识宣传和防洪安全保护设施建设,加强城市道路窨井盖的管理,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4. 切实加强社区儿童工作,建立社区儿童工作机构,重视社区儿童活动场所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对儿童的服务、教育和管理功能。
5. 将各类儿童校外活动设施、场所建设列入城镇建设规划,创建一批德育、劳动、军训、社会实践基地和科技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等场所对儿童的教育作用,促进各类校外儿童场所综合利用、资源共享。
6. 进一步落实《浙江省雏鹰奖章实施细则》,引导少先队员参加丰富的社会实践活动。
7. 鼓励创作优秀儿童读物和儿童文艺、影视、网络等作品,提高儿童戏剧、动漫、图书等文化产品的质量,发挥少儿频道在繁荣儿童文化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开展儿童文体活动,丰富活跃儿童文艺生活,提高儿童艺术素质。
8. 加强《国家玩具技术规范》的宣传贯彻,加大对儿童食品、玩具、用品生产、销售的监督管理力度。实行儿童食品、玩具、用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健全安全监测机制,保证商品的质量。
9. 加强对儿童娱乐设施安全管理、质量检查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教育,防止儿童意外伤害。完善相关交通安全标志,加强对学生专线或校车的监督与管理。
10. 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城市规划及住宅小区建设中统筹安排儿童教育与活动公共设施,保证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成后不改变使用性质。严格执行相关标准,保障学校建筑用地、运动用地和绿化用地。
11. 进一步发展儿童福利事业,改善孤儿、弃婴的养护、医疗康复和教育的条件。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建设和管理,将残疾人社区康复纳入城乡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开展以残疾筛查、康复治疗、知识普及和转介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基础康复服务。
12. 关注流动、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加强对处于困境中的儿童的救助,采取措施帮助解决贫困家庭儿童的医疗救助问题,逐步对流动儿童实行保健管理。
实 事 项 目
一、实施“农村中小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扩面工程”。对部分农村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收课本费或住宿费,有条件的县(市、区)逐步扩大对困难学生的资助范围,切实保障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平接受教育的机会和权利。
二、建设嘉兴市儿童公园。按时保质建成嘉兴市儿童公园,使少年儿童有充裕的校外活动场所,为中小学生素质教育提供必要的基础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