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政务公开办负责起草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实施方案,制定窗口调整方案,组织、协调各审批办公室进驻政务中心等日常工作。
市编办负责研究确定各部门行政审批办公室的具体设置方式及职能、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调整、核定工作。
市政府法制办负责梳理和确认各类项目、工作流程、审批环节、办理时限,确认进入政务中心的具体部门,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实施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市监察局负责对组建行政审批办公室及进入政务中心办公全过程实施效能监察,对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贯彻落实不力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责任追究。
(三)工作步骤
2006年底前,我市共有23个部门率先组建了行政审批办公室,这些部门目前的工作是,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机构组建、职能剥离、项目划转、人员调整和流程再造。
第二批部门的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工作要统一部署,分步实施,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制定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与各部门商定组建行政审批办公室模式;完成行政审批办公室职能、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调整、核定工作及相关组建实施工作,同时修改调整有关部门“三定”规定。
第三阶段:完成政务中心窗口调整方案,为审批办公室进入政务中心和分中心做好准备。
第四阶段:各部门行政审批办公室成建制进入政务中心;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验收。验收内容:机构、人员、职能、项目、审批专用章落实情况;简化后的审批流程和相关制度制定情况。
(四)工作要求
1.进一步提高对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的认识。这项改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部门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专门班子推进此项工作。要学习和借鉴省政府对口部门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的经验和模式,结合实际,在2007年4月中旬前提出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组建行政审批办公室的实施方案,报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备案。
2.择优选配行政审批人员。各部门要将素质高、业务熟、能力强、服务优的工作人员充实到行政审批办公室,要把行政审批办公室作为培养干部、锻炼干部的基地,确保行政审批优质、高效。
3.做好业务培训。各部门要切实做好审批工作人员的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高行政审批的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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