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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度盐城市重点利用外资项目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加分:
  1项目规模难度系数
  当年单个项目注册外资实际到帐在100万美元以下(不含100万美元,下同)难度系数为1.0;100-200万美元的,难度系数为1.1;200-300万美元的,难度系数为1.2;300-400万美元的,难度系数为1.3;400-500万美元难度系数为1.4;500万美元以上难度系数为1.5;1000万美元以上为2;1500万美元以上难度系数为2.5;余类推。
  2项目竣工加分
  当年新开工项目,竣工投产的加5分;续建项目,提前竣工投产的加3分。
  基本得分乘以项目规模难度系数,加上项目竣工加分,为单个项目的最终积分。
  (二)组织实施部门
  主要考核重点利用外资项目整体完成和组织推进情况。以定量考核为主,辅以定性考核内容。其中:
  基本分:将各个项目得分按属地汇总,经加权平均后,为各县(市、区)和市开发区管委会基本得分。
  附加分:项目数量难度系数。当年完成1个项目难度系数为1.0,2个项目为1.1,3个项目为1.2,依此类推。
  基本得分乘以项目数量难度系数,为各县(市、区)和市开发区管委会最终得分。最终得分并结合组织推进工作实绩等考核内容,作为评选各地组织实施奖的标准和依据。
  (三)综合服务部门
  实行定性考核。重点围绕协调工作力度、服务承诺、工作效率与业绩等内容,对相关服务部门进行综合评价,评选产生优秀服务部门。
  四、奖项设置
  (一)利用外资十大重点工程先进奖项参加全市八大类十大重点工程项目的统一评比。
  (二)重点利用外资实施项目
  1项目承办先进单位奖4名。重点利用外资实施项目单位取最终得分前4名,综合得分相同时按注册外资实际到帐额大小排序。
  2组织实施奖2名。各县(市、区)和市开发区管委会按重点利用外资项目的总得分取前2名。
  3优秀服务奖2名。取市直服务部门考评成绩突出的前2名。
  4先进个人20名。其中项目承办单位10名,县(市、区)和市开发区管委会5名,市直部门5名。
  五、组织管理
  (一)落实优惠政策,营造投资环境。各地、各部门一方面要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围绕全市利用外资工作的总体目标,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实施重点突破,努力发挥重点利用外资项目对全市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对这批项目中的工业项目按市重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绿卡”工程规定,经有关部门核实后实行规费减免。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外向型经济软环境的决定》,确保重点利用外资项目政策落实到位,并从资金配套、手续简化、规费减免等多方面进行重点倾斜,努力为重点利用外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提供优质服务,提高办事效率。一是严格执行盐政办发[2002]79号文件精神,建立重点项目审批、服务事项办理绿色通道,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优质服务承诺制、一次投诉查实待岗制、项目否决报备制、政务公开制,努力提高机关工作效率,为重点利用外资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项目所涉及的立项、征地拆迁、规划定点、消防审查、相关许可证件发放等前期准备以及工程建设直至竣工投运过程的所需的相关服务,各有关单位要实行特事特办,限时服务,简化程序,优先办理。二是对列入市重点利用外资计划的项目,实行挂牌重点服务,杜绝不必要的检查、收费等干扰,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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