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完善法律服务。加强与司法工作相配套的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工作。完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法律援助网络建设,拓宽法律援助领域,加强新农村建设进程中的法律服务。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发挥其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
四、健全监督制约机制
12、强化党内监督。强化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职能,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腐败现象的查办力度;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创新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党内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13、强化人大监督。认真学习贯彻监督法,充分发挥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职能。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的专项工作报告,以及经济工作方面特别是实施重大工程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开展对安全生产、生态市建设等方面的执法检查监督。启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14、强化政府行政监督。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加强行政执法委托备案审查。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落实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执法监督和协调,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建立行政争议解决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进一步强化监察、审计等部门实施的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重点加强对二级、三级预算单位的财政财务审计,特别是对重大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15、强化政协民主监督。创新和规范民主监督的形式、程序,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选择1-2个专题集中开展民主监督。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作用。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完善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体系。
五、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16、保障社会公平。围绕促进社会公平,探索建立实现地区、城乡之间协调发展的公共财政体制,推动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资源配置向农村、基层和欠发达地区倾斜。深化"和馨行动",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切实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服务和管理。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
劳动法》规定,招用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积极开展以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为主题的创建"诚信守法企业"活动,营造各种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