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监督管理模块。该功能模块面向政府监管部门。具有监督、抽查和报表输出等功能。可分部门、分时段等多种方式查看每个咨询的问题以及答复的内容、时间和咨询人的评价等详细信息,对每个政府部门的答复数量和咨询人的评价记录进行统计分析,纳入市审批办证中心和市监察局的电子监察系统,实施对相关部门的监督、考核。
(二)人员安排。
各部门要将网上值班与其他咨询、服务方式结合起来,在不增加人员的情况下,充分发挥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咨询窗口等的作用,安排落实至少一名人员网上值班。业务较复杂的单位,可以根据分工设立多个值班岗位。网上值班要选调思想好、业务精、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强、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的工作人员。
三、实施步骤
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建设要求,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2006年12月底前):确定10个在市审批办证中心设立办事窗口的部门实行网上值班。具体单位有: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地税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外经贸局、市文化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
第二阶段(2007年3月底前):其余15个在市审批办证中心设立办事窗口的部门实行网上值班。具体单位有: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农业经济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外事办、市人防办、市安全局、市国税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气象局、市烟草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南湖区企业服务中心。
第三阶段(2007年6月底前):未在市审批办证中心设立办事窗口的部门也要逐步实行网上值班,纳入市审批办证中心集中管理。具体单位有: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国资委、市城管执法局、市民宗局、市安监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四、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网上值班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建立网上值班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市法制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监察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网上值班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工作。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确定一名领导为网上值班工作负责人。
五、其他事项
(一)各部门(单位)要在12月15日前将网上值班负责人和值班工作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市审批办证中心业务处(联系电话:2512010、2512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