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水库移民工作意见的通知
(甬政办发〔2007〕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水库移民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三月二十日
关于做好水库移民工作的意见
(市民政局 二○○七年二月二十五日)
2007年是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精神,全面做好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关键之年;是再接再厉,扎实做好第三水平年滩坑移民安置工作,确保今年8月份全面完成滩坑移民安置任务的决胜之年;是奋力作为,统筹做好其它各项移民工作,整体推进我市水库移民工作发展的重要之年。任务艰巨,情况复杂,责任重大,各地应严格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认真分析当前所面临的形势,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水库移民工作按计划顺利开展。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以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为主线,认真做好第三水平年滩坑移民安置工作,并统筹做好其他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社会稳定,负重拼搏,开拓创新,努力开创全市水库移民工作新局面,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二、总体要求
全市水库移民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加强工作机制建设,突出政策实施工作,全面提升工作绩效,塑造良好社会形象,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的总体思路,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完成新任务,推动新发展,在服务全局中牢固确立以人为本理念,努力推动移民工作整体发展、移民工作创新发展、移民工作和谐发展。
三、主要目标
(一)重点做好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
1.3月底前各县(市)、区完成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的编制工作,报市移民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省政府批准实施;
2.3月底前做好移民直补资金发放准备工作,全市确立农村信用社为资金发放单位,做好移民人口建档立卡等管理工作,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争取在4月份将扶持资金发放给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