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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政府残工委办公室、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达比例单位为残疾人职工改造无障碍设施或改善工作条件给予适当补贴的办法》的通知

  2、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对单位提出的项目补贴申请及材料进行审核,对改造或改善项目的必要性和实用性进行评估,并对申请单位进行实地考察,经审核同意的将其项目申请材料录入《天津市残疾人教育就业业务管理网络系统--设施和条件改善模块》,向申请单位发出《同意补贴改造或改善项目通知书》。
  3、单位依照审核通过的改造或改善项目内容组织施工,完工后向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提供完工申请补贴材料并申请验收。
  4、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经过对单位完工项目的检查验收,对达到改造或改善标准的经办理相关补贴审批手续后,将补贴资金通过银行划拨至其账户,并按程序录入网络系统。
  六、资金来源及规模
  市残疾人劳动服务中心负责办理年审的单位,改造无障碍设施或改善工作条件的补贴资金,由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财政专户列支;各区县残疾人劳动服务所负责办理年审的单位,改造无障碍设施或改善工作条件的补贴资金,由本区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财政专户列支。
  每年市或各区县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可根据其资金担负能力,确定用于单位改造无障碍设施或改善工作条件的年度补贴资金规模,并视申请单位数量和申请项目的轻重缓急,制定具体实施计划。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同时接受社会有关部门的审计检查。
  七、本办法自二○○七年一月一日起实行。本办法在实行过程中,如有调整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八、本办法由天津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
  单位改造无障碍设施或改善工作条件立项申请表

┌───────┬────────────────────────┬──────┬─────┐
│单位名称(章)│                        │ 微机编码 │     │
│       │                        │      │     │
├───────┼────────────────────────┼──────┼─────┤
│ 单位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 法人代表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
│ 单位性质  │     │ 注册类型 │           │ 年审单位 │     │
│       │     │      │           │ 职工总数 │     │
├───────┼─────┼──────┼─────┬─────┴──────┼─────┤
│ 核定残疾  │     │预计改造改善│     │   计划改造改善   │     │
│ 人职工数  │     │ 资金总额 │     │    项目数量    │     │
├───────┼─────┼──────┼─────┼────────────┼─────┤
│ 计划项目  │     │单位开户银行│     │    银行帐号    │     │
│ 完工时间  │     │      │     │            │     │
├───────┼─────┴──────┴─────┴────────────┴─────┤
│ 劳服机构  │                                     │
│ 审核意见  │                                     │
│       │                                     │
│       │                                     │
│       │                                 (签 章)│
│       │                                     │
│       │                               年  月  日│
├───────┼─────────────────────────────────────┤
│  残工委   │                                     │
│ 审批意见  │                                     │
│       │                                     │
│       │                                     │
│       │                                 (签 章)│
│       │                                     │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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