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天津市政府残工委办公室、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达比例单位为残疾人职工改造无障碍设施或改善工作条件给予适当补贴的办法》的通知

  坡道、盲道、落地窗护栏、防撞扶手。
  2、无障碍设备:
  电动坐椅爬楼车。
  3、无障碍设施:
  职工餐厅无障碍低位窗口、餐桌椅;卫生间无障碍洗手池及扶手、小便池及扶手、坐便器及扶手。
  4、无障碍标识:
  无障碍标志牌、信号指示装置。
  (二)工作条件改善项目包括:
  1、工作岗位条件改善:适合残疾人职工身体条件的办公桌椅或工作台、更衣箱。
  2、生产工具、设备的改善:适合、方便残疾人职工工作的专用或辅助工具。
  三、补贴标准
  1、安排残疾人职工在5人以下的(含5人),按每个改造或改善项目实际支出费用给予50%的补贴(含材料费和安装费),但对每个申请单位最高补贴总金额不超过1万元。
  2、安排残疾人职工在5人以上10人以下的(含10人),按每个改造或改善项目实际支出费用给予60%的补贴(含材料费和安装费),但对每个申请单位最高补贴总金额不超过2万元。
  3、安排残疾人职工在10人以上的,按每个改造或改善项目实际支出费用给予70%的补贴(含材料费和安装费),但对每个申请单位最高补贴总金额不超过3万元。
  单位申请改造无障碍设施或改善工作条件补贴每五年可享受一次。
  四、申请材料
  (一)立项申请应提供材料:
  1、单位填报的《单位改造无障碍设施或改善工作条件立项申请表》。
  2、《改造或改善项目预算书》、改造或改善项目施工前状况照片。
  3、《单位残疾人职工汇总表》、残疾人职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本》、《就·失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4、单位与全部残疾人职工均签订了经劳动保障部门鉴证的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书》、《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名册》、《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人员登记、变动名册》(原件、复印件)和单位职工工资发放凭证。
  (二)申请补贴应提供材料:
  1、《改造或改善项目决算书》。
  2、改造或改善项目完工后状况照片。
  3、改造或改善项目设备、材料、工费发票(原件、复印件)。
  五、申请、审批程序
  1、单位拟定改造或改善项目前,应持规定材料到办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度审核的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提出补贴申请。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