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2007年全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意见
(甬政办发〔2007〕6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因素明显增多,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日益严峻。为加强我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切实提高全市道路交通事故防控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遏制当前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进一步构建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特制定以下工作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平安宁波的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全面推进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夯实交通安全工作基础,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加强交通事故预防对策研究,加快建立道路交通事故预防长效机制,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安全有序、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杜绝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不突破省控指标,全年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万车死亡率实现“三下降”,并确保全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省政府下达给宁波869人的国控指标,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平安宁波、促进社会和谐提供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保障。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
1.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要切实把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作为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不断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方联动”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实行领导负责制,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道路交通事故预防负第一责任。市和县(市)、区,镇(乡、街道)各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机制要健全网络,责任落实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