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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市民健康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4.为城乡居民提供查询本人健康档案信息的服务。发放市民卡,将市民健康信息纳入市民卡内容,市民持卡可到经授权的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查询个人健康信息。
  5.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实时结报提供硬件技术支持,实现城乡居民合作医疗门诊住院费用实时结报。

  四、实现方式

  充分发挥市政府公共事务信息平台的优势,整合公安、民政、卫生、人口计生、残联等有关部门提供的居民个人基本信息和特殊信息资源,通过对各医疗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院管理信息系统(HIS)进行接口改造,获得所需的信息和相关数据,以及采集相关信息,建立市民健康信息系统,并与公共事务信息平台实施数据交换,实现市民健康信息在各医疗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互通共享。

  五、实施步骤

  市民健康信息系统项目分两年实施,2006年为建设试点阶段,2007年为推广完善阶段。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1.2006年12月底前,完成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信息采集、加载等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建成市民健康信息系统,在一定范围内投入试运行,向城乡居民提供服务。
  2.2007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软件修改完善、系统软硬件平台扩充和项目建设初验。
  3.2007年7月1日起全面投入运行。

  六、资金筹措

  根据五届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及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06年公共事务信息系统建设计划的通知》(嘉发改〔2006〕216号)明确的意见,市民健康信息系统建设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区财政、市级医疗机构出资三部分组成,其中,市财政负责市民健康信息系统方案设计、应用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及使用单位实施、软硬件平台采购、硬件平台扩建、市民卡应用前期实证性测试、监理及不可预见费等费用;区财政负责本区医疗保健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终端设备购置、HIS系统接口改造、网络建设等费用;市级医疗机构负责各自所需设备购置、HIS系统接口改造、网络建设等费用。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设市民健康信息系统是市政府2006年的实事工程,该工程工作量大、任务重、要求高、涉及面广。为确保如期完成,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市卫生、发展改革(信息产业)等部门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口计生委、市残联、市广电总台、嘉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南湖区、秀洲区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民健康信息系统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整个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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