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7〕2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二○○七年三月十三日
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十一五”规划(2006年-2010年)
“十一五”时期(2006-2010年)是山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时期。做好这一时期的劳动保障工作,对于加快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顺利完成这一历史时期赋予劳动保障工作的重任,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和《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制订我省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一、“十五”期间全省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主要成就
“十五”期间,全省劳动保障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为全省深化改革、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就业总量稳步增长,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初步建立。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很好地贯彻执行了国家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了政府促进就业的目标责任制体系,并结合实际采取了一系列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措施,保持了全省就业局势稳定,就业总量稳步增长,就业结构进一步改善。“十五”期末,全省城乡从业人员达到1500.2万人,其中,城镇440.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三次产业从业人员的比重从“九五”末的48:25:27演变为43:26:31。一次产业从业人员继续下降,三次产业从业人员继续增加。就业方式日趋多样化,国有企业职工人数继续减少,国有企业富余人员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机制初步确立,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了平等的就业和用人机会,促进了劳动力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有序流动。
(二)职业培训取得明显成果。“十五”以来,有利于技能劳动者成长和职业培训事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基本形成。通过开展技能振兴行动,实施“三年万名新技师培养计划”,技能劳动者的素质结构得到一定改善,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稳步推进。共培养技工学校毕业生13万人,培训下岗失业人员60万人次,在四个城市开展创业培训。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不断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全省有33.5万人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三)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基金收入增长较快,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更加规范。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到2005年末,全省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463.49万人,其中企业职工285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25万人、288.5万人、151.4万人、95万人,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50万人。基金征缴不断加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规模达到120亿元;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取得突破,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率达到86%。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全省范围内基本建立,制度运行平稳,基金收支平衡,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得到了保障。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取得重大进展。国务院《
工伤保险条例》和《
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省工伤保险制度开始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企业年金制度正式实施。多层次的养老、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初步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