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新型业态。进一步确定连锁经营在商业中的主体地位,以超市、便利商店为重点,大力培育和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形成多元化、多层次的商业销售网络。重点培育20户不同行业的连锁龙头企业,并争取3-5家进入全国连锁企业100强。发展有特色的专业店和专卖店,推进传统百货店利用连锁经营组织形式进行改造和功能创新。鼓励方便生活的连锁企业向城镇社区和乡村延伸。鼓励大中型商业企业创建自有品牌,在全省建立连锁超市,加强配送系统建设。支持沃尔玛、家乐福、麦德龙等国际知名连锁企业在我省发展,鼓励华联、百盛等国内连锁企业扩大在山西的市场份额。鼓励山西省优势企业向省内和其他区域开拓市场,输出资本和管理。
发展农村商品流通。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合理规划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专业批发市场,建立新型农业生产资料营销体系。开展农产品连锁经营试点工作,支持连锁经营企业向农村延伸,建立和改造农家店。支持连锁超市和大型零售企业直接从产地采购农产品,或与生产基地建立稳定的产销联盟。支持供销社发展。着力推动“三绿工程”建设,培育与发展50个标准化“无公害”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重点支持20个年交易额在10亿元以上的市场进入全国“双百市场工程”;建设与改造6000家标准化连锁农家店和1000家标准化连锁农资店,覆盖全省80%的乡镇,力争连锁企业销售额占全部农资销售的2/3以上,农产品连锁销售额占全部农产品销售额的1/3以上。
转变外贸增长方式。进一步实施以质取胜和市场多元化战略,优化外贸结构。促进出口从资源优势向综合优势转化,不断提高非煤焦产品占出口总值的比重。重点培育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劳动密集型产品和特色农业深加工产品四大类出口商品基地。加快引进国外关键技术,鼓励进口我省所需的短缺资源和先进技术设备。大力扶持、培育一批拥有出口自营权的龙头企业,逐步建立出口产品信息网络,扩大出口渠道。扩大不锈钢及其制成品出口份额和国内的市场份额。积极推动服务贸易和技术贸易的跨越式发展。支持和鼓励国内外知名企业、大型国际贸易公司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开拓商贸业务。力争到2010年,全省外贸进出口总额达到100亿美元,非煤焦产品占全省外贸出口总额的比重达到60%以上,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营业额达到5亿美元。
改善商贸流通业发展环境。积极推进国有流通企业改组改制,建立现代化流通企业制度。大力调整流通领域所有制结构,推进中小型流通企业国有资本有序退出。加快培育流通领域大集团大企业,做大做强一批商贸流通企业,使其真正成为流通领域的支柱和参与国际竞争的中坚力量。国有流通企业改制面要达到100%,流通领域非公有制经济总额占全部资产总额的比重达到80%以上,培育3-5个年销售额上20亿元的大型流通集团和企业。实施品牌战略,落实“品牌万里行”计划,重点扶持一批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服务,振兴老字号品牌。广泛开展诚信建设,完善商品市场监管体系。建立商贸企业诚信档案,重树“诚信晋商”的良好形象。以提高行政效能为中心全面改善软环境,营造重商、亲商、安商、富商的社会氛围。
(十六) 餐饮业
适应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活方式的变化,餐饮业应向多层次、特色化方向发展,不断创新经营方式。
建设全国特色餐饮大省。以面食和晋菜为主题,以汾酒和陈醋为特征,全面弘扬山西餐饮文化。推出各类面食、粗粮食品、土特食品、保健食品为重点,培育山西餐饮的特色产品与名优产品,强化品牌效应。继续开发散布在民间的传统特色美食品种,继承和发展传统的食品制作工艺。建设太原美食城,打造在国内外有影响的面食节。以大同、平遥、运城、长治为中心,形成晋北、晋中、晋南、晋东南四个各具特色的餐饮文化区域。在浑源、右玉、河曲、代县、五台、定襄、宁武、吉县、洪洞、永济、昔阳、左权、太谷、陵川等旅游城镇,规划建设一些充分反映地方特色的饮食街区。
引导龙头企业加快业态创新。引导和支持有实力的餐饮企业向全省扩张,实现连锁化经营,形成有市场竞争力的特色餐饮连锁集团。通过标准化建设,规范发展农家绿色餐饮。发挥“老字号”在山西旅游餐饮中的带头作用,引导和鼓励餐饮界的老字号在经营风格不变的前提下重振昔日风采。加快快餐业特别是中式快餐连锁店的发展。继续吸引国内著名餐饮企业进入我省。
加强对餐饮行业的规范和引导。加强全省餐饮行业协会建设,不断提高行业自律能力,增强创新意识和品牌意识。控制餐饮价格、规范餐饮食品安全标准,提高卫生质量,提高旅客满意度。把山西旅游促销与美食文化宣传结合起来,加快山西美食“走出去”步伐。通过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不断提高山西饮食在全国的知名度。
(十七) 酒店住宿业
分档次发展各类酒店。巩固太原、大同、运城等城市全省商务和旅游中心的地位,积极发展星级酒店特别是五星级酒店,提升城市形象和品牌。强化星级饭店推广,加快高星级饭店建设,提高中低星级饭店质量。“十一五”期末,全省五星级饭店总数力争达到20家,旅游中心城市和重要景区要有一家五星级饭店;全省四星级饭店数量达到55家左右;主要旅游县城、景区服务基地,要加快大众经济型饭店的改造和建设,力求每个旅游城镇和景区都要有1座以上的三星级饭店。积极发展中低档经济型酒店、特色休闲度假饭店、主题酒店、公寓式饭店等。
创新酒店住宿业管理。加大企业体制改革步伐,建成一些有较强竞争力的本土饭店集团。鼓励省内住宿企业加盟全国知名酒店连锁集团,实现品牌化和标准化,改造或新建一批反映本土文化的主题酒店。积极引进希尔顿、香格里拉、富丽华、锦江等国际品牌酒店来山西连锁经营、输出管理和直接投资建设。
(十八) 房地产业
调整住房结构,引导合理消费,控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到2010年,力争房地产开发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达15%左右,房地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提高到3%以上,全省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27平方米。
优化商品住宅供应结构。大力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加普通住宅的开发规模,适度开发中、高档住宅。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理性投资,抑制房价非正常上涨。继续增加经济适用房,不断改善中低收入拆迁居民居住条件。“十一五”时期,要重点发展普通商品住房。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支持开发针对农民进城的住宅小区,并加强配套公共设施的建设。小城镇要引导科学开发绿色健康的普通住宅小区,加快推进廉租房制度。对节能省地型的住宅建设进行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