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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

  六、深化农村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规范化管理
  要在农村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村级财务预决算管理制度,按照定项限额管理、控制开支项目和标准、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要求,认真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积极推行和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制度,依托乡镇会计服务中心,对村级资金、财务实行“委托双代理”。规范村级财务工作流程,完善民主理财运行机制。积极化解乡镇和村级债务。加强村级集体资产特别是“城(镇)中村”、“城(镇)郊村”集体资产的清理和规范,积极开展“城(镇)中村”、“城(镇)郊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创新。完善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等管理制度,规范土地、矿产、山林、滩涂、池塘等村集体资源的开发利用,实行公开竞价和招标制度。逐步推进乡镇干部在交通、通讯、接待等方面的职务消费制度改革。规范农村基层公务接待,对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下基层,乡镇实行定点接待和接待费限额管理,村、组实行零接待费制度。
  七、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党在农村各项政策贯彻落实
  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围绕农村综合改革推进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在乡镇机构改革、县乡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农村教育、医疗、文化等公用事业改革、国有农场改革过程中搞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等违反纪律的行为,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重点围绕新农村建设资金运行、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和扶贫、救灾、救助、移民等款物使用发放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涉农资金的专项审计,督促各地区各部门严格执行涉农资金管理规定,确保涉农资金专款专用,确保粮食直补、粮食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业生产资料增支综合直补、退耕还林补助、林业生态效益补偿等惠农政策和各种专项资金落实到位。加强对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落实情况、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控制情况的监督检查,保护农民的积极性。加强对以“六改五通”(改路、改水、改厕、改厨、改圈、改垃圾堆放,通路、通电、通水、通沼气、通信息)为重点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八、维护农民群众利益,切实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
  大力推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打造“服务农民平台”。认真执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免除学杂费、贫困家庭学生“两免一补”规定,切实解决农民子女“上学难”问题。认真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坚决纠正农村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认真解决农民“看病贵”的问题,防止假劣药品危害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建立和完善农民负担监测机制,认真落实涉农税费、价格“公示制”,乡镇、村级组织和农村中小学校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涉农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加强对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审核与监督,坚决纠正在农民建房、用电用水和务工经商等方面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建立和完善农民维权保障机制,坚决纠正侵犯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规范征地程序和补偿标准,全面落实农村集体土地补偿费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项审计和公开制度,坚决防止乱占滥用耕地的行为,切实纠正和查处拖欠、克扣、挪用、贪污征地补偿费的行为。
  九、加强农村基层信访工作,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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