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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严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特别严重食品安全事故(Ⅰ级)的应急响应由省人民政府应急响应。
  (三) 严重食品安全事故(Ⅱ级)的应急响应
  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省人民政府和省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四) 较重食品安全事故(Ⅲ级)的应急响应
  较重食品安全事故(Ⅲ级)的应急响应由省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应急响应。
  市人民政府在省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全力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有关工作。
  (五)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应急响应
  (1)市人民政府应急响应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单位,应当立即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立即报告市政府,市政府根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建议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需要,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同时组织有关专家对突发事故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故的类型。在决定启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后,市应急领导小组成立相应的应急工作小组,各应急工作小组按照职责开展应急救援及调查处理等工作。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类型,市政府按规定向省人民政府报告事故情况。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急响应
  接到严重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组织调查、确认和评估,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按规定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事故的处置情况,按规定向市人民政府报告事故有关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 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为群体性的,而且有进一步扩散发展趋势的,应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启动其他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六)响应的升级与降级
  当严重食品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食品安全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上报省指挥部审定,及时提升预警和反应级别;对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无进一步扩散趋势的,应当上报指挥部审定,相应降低响应级别或者撤销预警。
  (七) 指挥协调
  市应急领导小组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情况协调指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工作小组、救援队伍,按照各自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有关应急队伍在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市应急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成立前,先期到达的各应急队伍和事故单位的应急力量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市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全力控制事态发展,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危害链。
  1、应急领导小组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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