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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严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6)综合组
  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汇总信息、报告、通报情况,分析事故进展以及对外宣传。
  (7)现场检测与评估组
  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小组根据需要成立事故现场检测与评估小组,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和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提供参考。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政府有关部门。
  (8)信息发布组
  在新闻办的指导下,迅速制定信息发布方案,及时采用适当方式组织信息发布。当发生在本省内可能产生影响的严重食品安全事故或涉外事件时,应上报省级相关部门,由其组织对外发布。负责受理事故发生地现场的记者采访申请和管理工作。负责互联网有关信息的管理和指导。
  (三) 食品安全事故日常管理机构与职责
  1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严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相关问题;负责严重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处理工作;组织编制和修订严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建立和管理市严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家库;组织协调开展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工作。
  2 、农业、质监、工商、卫生、海洋渔业、教育、进出口检验检疫等有关成员单位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04〕108号)和各自职责,负责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贮藏、经营、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加强许可证管理,严格市场准入行为,严厉查处和打击制售假劣和有害有毒食品违法行为。
  其他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监督及行业管理的工作。
  3 、 市人民政府可参照省人民政府对严重食品安全事故日常管理的职责,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本行政区域内严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以及管理工作。
  (四) 专家咨询委员会
  成立食品安全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食品安全事故专家库。负责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提出咨询和建议;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三、监测、预警与报告
  (一)监测系统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构建食品安全信息沟通平台,实现各部门间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质监、检验检疫、工商、卫生、农业等部门各自定期发布相关食品安全信息,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相关部门的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和整理,及时传递,定期发布食品安全综合信息。建立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制度。及时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形成统一、科学、高效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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