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改革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围绕消除不利于发挥市场基础性作用、不利于落实科学发展观、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的体制机制障碍,深化各项改革,着力行政管理体制创新,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完善城乡统筹发展机制,推动城乡协调健康发展;加快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为全市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体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发展的要求推进改革。着重围绕困扰成都发展的突出矛盾推进体制创新,把握好改革的关键领域和优先顺序,以改革促发展、求实效。
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既要注意改革的循序渐进,又要不失时机地在重要环节取得突破,带动改革全局。
坚持循序渐进。正确处理发展、改革和稳定的关系,把握力度和节奏,注意稳妥,力求使改革的力度与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程度相协调。
(三)改革目标。“十一五”时期,要按照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化体制改革,到2010年,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更加突出,基本建成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城乡一体化发展机制基本健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趋于协调平衡;所有制结构更加完善,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增强;多元提供主体、多元提供机制并存的公共服务体系初步建立,社会公共服务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对外开放力度进一步加大,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对外开放格局基本形成。
三、改革的重点
(一)围绕消除不利于发挥市场基础性作用的体制机制障碍深化改革。
1.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建设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和法治政府。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全面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强化和完善行政问责制度,健全社会公示、听证制度,推行电子政务,提高办事效率。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建设科学民主的公共决策机制,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
加快政府机构改革。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积极推进政府职责、机构和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定化,调整和完善机构设置,科学规范部门职能,着力解决比较突出的职责交叉问题,改进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原则,切实减少行政审批项目,科学设置办事流程,改革审批管理方式,探索建立审批和许可事项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事后监管,依托政务中心,集中受理行政许可事项。对确需保留的审批项目,制定有效的管理办法和严密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操作。
严格依法行政。坚持依法治市,认真贯彻执行《
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强地方经济立法,建立法治政府,着眼于确立制度、规范权责、保障权益。加大执法力度,完善综合执法体制,规范执法行为,着力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加强执法监督,清理整顿执法队伍。建设诚信政府,树立政府在公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