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与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
1、改革人事管理制度。根据事业单位改革的原则,按照服务工作需要和精干、效能的要求,采取定编、定岗、公开招聘、合同聘用的方法录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并按岗位管理、绩效考核的办法进行有效管理。对工作绩效优异的人员予以奖励;对经培训仍达不到要求的人员要按国家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关系。
2、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建设。要在严格按照全科医生、护士等卫生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条件和聘用办法做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工作的同时,采取让社区医生、护士到大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进修学习;鼓励和组织大医院、预防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高、中级卫生技术人员定期轮岗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通过传、帮、带等方式,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在职培训,努力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选派一些经过全科医学、社区护理学科教育培养的大、中专毕业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充实技术力量。
3、逐步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预防、医疗和保健等机构合理的分工协作关系。为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六位一体”职能得到充分、有效发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市妇幼保健院等防保机构要将适合社区开展的公共卫生服务交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并对其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市卫生局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过对口扶持等方式,组织市区的医疗保健机构医务人员到社区联合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促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进入社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实行与市区各医院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建立良好的分级医疗与双向转诊制度,为社区居民的健康建立“绿色通道”。要不断探索开展社区首诊制试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逐步承担医院的一般门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
4、不断创新服务模式与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安全、经济、便捷、有效的新型医疗卫生服务。社区卫生服务要始终坚持“以提供公共卫生服务为主,承担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指导等职能”的方向,通过建立健康档案等形式,全面掌握社区居民健康状况,针对其健康问题及时采取干预措施,为居民提供不间断的医疗保健服务。要变“坐堂行医”模式为“送医上门”,深入家庭,贴近群众,不断增强群众对社区卫生服务的“安全感”、“信任感”、“亲切感”和“依赖感”。
5、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优势与作用。要以“创建先进中医市”活动为动力,加强社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要严格按照
中央编办等部门《关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指导意见》(中央编办发[2006]96号)的精神与要求,合理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开展对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中医药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推广和应用适宜中医药技术,努力挖掘中医药资源,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等方面的优势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