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关于2007年海南省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
(琼教中招〔2007〕1号)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中招办,省农垦总局教育局、中招办,海南钢铁公司教育处,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榆林海军基地政治处,各有关招生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中等学校招生管理工作,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科学、合理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运行机制,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提出我省2007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如下:
一、招生机构及职责
省教育厅设立省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主要负责制定全省初中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统一组织中考命题、审题、试卷印制、统考、评卷、发布成绩;负责收集管理考生升学考试报名信息和报志愿信息、公布招生计划和录取入围分数线;负责面向全省招生的普通高中、高师、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录取工作;负责指导各市县中招办和各招生学校的招生工作。
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企业单位设立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本市县(单位)的中招报名、报志愿、组织考试、建立考生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以及本市县(单位)各类学校的录取工作。
中等职业学校和高师、高职院校设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校的招生工作。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具有本省常住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以及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适龄社会青年均可报名。
本省常住户籍的非应届初中毕业生,不得报考省、市县(单位)重点中学。
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在读的学生不准报考。
(二)报名时间
4月13日-4月30日考生报名、录入报名信息。
(三)报名办法
1、原则上考生在本人户籍所在市县(单位)中招办报名。在其他市县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在学校所在地报名;考生在何处报名,就在何处参加考试。在外省(市)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以及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者到本人户籍所在市县(单位)中招办报名。
2、实行互联网网上报名。考生可在学校互联网 (包括电话拨号上网)凭考生序号(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海南省中招网系统进行报名信息的录入、修改、确认。考生须将确认后的“报名信息确认表”打印并签名确认。签名确认后,如因本人失误造成信息错误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没有上网条件的学校,要指导考生正确、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确认表”,并签名确认。然后,由学校将“报名信息确认表”汇集到市县(单位)中招办指定的报名点进行信息录入。在外省(市)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考生、初中往届生和同等学力者到本人户籍所在市县(单位)中招办指定报名点网上录入报名信息,并确认、打印“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确认表”,由市县(单位)中招办收集装进考生纸介质档案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