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社会治安监控系统建设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的通知
(兰政办发[2007]12号)
城关、七里河、安宁、西固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兰州市社会治安监控系统建设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二○○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兰州市社会治安监控系统建设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
2006年12月7日下午,兰州市社会治安监控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市政府副秘书长、领导小组组长郑继祖,市公安局副局长、领导小组副组长黄大功以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公安局、市委政法委综治办、市建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园林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兰州供电局、市市政设施管理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市公安局关于社会治安监控系统建设情况汇报,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研究。现将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社会治安监控系统的公益性质,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自觉发挥部门优势,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及时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确保按期完成监控系统建设任务。
二、兰州市社会治安监控系统建设采用政府与网络运营商合作建设的模式。即前端设备、中心存储设备、线缆布放以及后期维护费用全部由电信运营商投资建设;市政府负责市局监控中心,区政府负责分局、派出所监控中心的经费筹措和建设。
三、会议确定了系统建设中涉及到的10个相关单位职责任务。
1、市公安局:负责论证、初审项目建设技术方案、工程实施方案,与兰州市电信公司签订项目建设协议书;统一规划、设计、确定城关、七里河、西固、安宁各区摄像监控点位;组织实施项目工程建设;负责视频监控系统市、区、所三级监控中心建设工作;负责指导督促金融部门、娱乐场所以及社会单位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和改造整合工作;组织项目建设工程的验收工作。
2、市委政法委综治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要求,抓好项目建设的领导协调工作。
3、市财政局:按照市公安局提出的项目建设规划和进度,做好项目各年度的经费预算编制;负责项目建设中整体租费和市局监控中心建设费用的筹措,及时划拨;负责项目经费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