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审计。认真开展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经济责任审计,积极探索对政府性公司审计的新路子,加大财政专项资金的审计力度。
(十三)重点专项资金审计。加强科技、教育、医疗等关系经济社会发展、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专项资金的审计和审计调查,揭露影响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益的问题,促进深化改革和完善相关政策制度。
三、业务基础工作
(十四)改进计划统计工作。对审计项目计划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探索审计计划制定与执行分离;试行审计项目招标和合同制管理,重视对审计项目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逐步实行审计项目后评估制度。加强审计统计工作,健全电子台账,加大审计统计分析的力度。
(十五)强化审计质量控制,推进审计法制建设,规范档案管理。深入学习贯彻《
审计法》和《
审计法实施条例》,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质量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全市审计档案管理工作做到升级达标。
(十六)大力推广先进的审计技术和方法。完成“金审工程”建设任务,推广审计管理和现场审计两大应用系统,探索联网审计和计算机系统审计的路子。
(十七)推进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促进审计整改。按照有关规定对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结果进行社会公告。加强与被审计单位的联系与沟通,促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四、审计机关自身建设
(十八)坚持不懈地抓机关作风建设。大力弘扬“依法、求实、严格、奋进、奉献”的审计精神,培养优良的工作作风,建立文明和谐的审计机关。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成都市审计局廉政体系的具体意见》,建成具有审计机关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积极推行审计效能监察。
(十九)优化干部队伍知识结构与专业结构,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到2010年,市、区(市)县审计机关中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分别占审计人员总数的70%和50%左右。
(二十)建立健全审计经费保障机制。将审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加强机关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探索审计成本控制机制,提高管理水平。
(二十一)加强调查研究,搞好对下级审计机关审计工作的指导。指导下级审计机关紧紧围绕地方中心工作开展审计工作,加强审计业务授权管理,建立健全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积极帮助下级审计机关解决审计工作和基础设施建设中遇到的各种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