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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审计局关于“十一五”期间全市审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失效]

  --坚持审计与专项审计调查并重。既要继续对重点单位、项目实施审计,又要对国家政策法规执行、重大决策落实、专项资金使用等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争取到2010年,市、区(市)县专项审计调查项目分别占整个审计项目的40%和30%左右。
  (四)主要任务。
  --继续以真实性审计为基础,坚决揭露和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案件,在财经领域打假治乱,治理商业贿赂,惩治腐败,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和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揭示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财政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大力推进效益审计,拓宽审计监督领域,监控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的运行动态、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资源利用的效率、效果。
  --充分发挥审计在宏观管理中的作用,注重从政策措施以及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发现问题并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为党委、政府加强宏观管理、科学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继续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立健全,积极促进政治文明建设。
  二、审计业务工作
  (五)财政审计。建立以预算执行审计工作一体化为内容的财政审计工作机制,以同级预算执行审计为重点,加大对支出审计的力度,积极探索财政资金效益审计的路子,全面提升预算执行审计的层次和水平。积极推行下级政府决算审计与区(市)县长、乡(镇)长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机结合,强化税收征管审计。
  (六)经济责任审计。继续坚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原则,推行任中审计,切实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监督管理中的作用。到2010年,基本形成部门协调配合、操作行为规范、成果有效运用的运行机制。
  (七)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全面贯彻落实《成都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市政府令第123号),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大力推行投资建设项目经济效益审计。
  (八)金融审计。积极探索地方金融审计的路子,着力加大对地方金融机构及地方政府投资性公司的审计力度。
  (九)涉农项目与资源环保审计。有步骤地搞好涉农重点资金、重点项目和涉农法规与政策落实情况的审计监督,积极探索资源与环境审计。
  (十)社会保障资金审计。着力从制度和管理上揭露分析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促进社会保障目标的实现。
  (十一)外资审计。提高审计质量,探索新的审计方式,促进合理有效利用外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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