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5%(淄政发〔2006〕82号文件确定)。(市经贸委牵头负责)
(三)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到75立方米以下。(市水利与渔业局、经贸委牵头负责)
(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20%(我市与省政府签订的“十一五”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确定)。(市环保局牵头负责)
(五)城市生活饮用水水质达标率100%。(市水利与渔业局、环保局牵头负责)
(六)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80%。(市环保局牵头负责)
(七)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2%以上。(市水利与渔业局、经贸委按职责牵头负责)
(八)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75。(市水利与渔业局、农业局按职责牵头负责)
(九)森林覆盖率和城市绿地率达到38%。(市林业局、建委按职责牵头负责)
(十)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城镇所有从业人员。(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牵头负责)
(十一)建设完善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和监管网络,积极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与新农合的有机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85%以上,建立覆盖全市农村居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市卫生局、财政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按职责牵头负责)
(十二)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市劳动保障局牵头负责)
将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等2个指标分解到各区县、高新区,并建立每年定期公布的相应制度。(市经贸委、环保局按职责牵头负责)
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以上、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6%以上、工业经济效益指标年均增长16%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5%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提高到33%以上、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80%以上、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20亿美元以上、高中段教育普及率达到95%以上、平均千人拥有医生人数提高到2.6人以上、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数达到45%以上等预期性指标。(分别由市发改委、财政局、经贸委、科技局、中小企业局、招商局、外经贸局、教育局、体育局、卫生局等部门按职责牵头抓好落实)
三、主要任务、重大工程和项目责任主体和分工
(一)推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做大做强三大比较优势产业、改造提升四大传统产业,协调发展其他产业。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名牌带动战略和技术标准战略,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市经贸委、发改委、科技局、信息产业局、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和生态、安全农业,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大力发展农业机械化,加快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市农业局、林业局、水利与渔业局、发改委、财政局、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