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龙泉山低山地质灾害易发区。以龙泉山脉一线的龙泉驿区、金堂县、青白江区等构造剥蚀低山为主。人类工程活动在一些地质环境较差地段易诱发地质灾害,造成房屋变形、墙体开裂、地表下错、岩体崩落、交通阻塞等危害。
各区(市)县要按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的规定,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城镇、村庄规划和建设项目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规范工程活动,有效减少地质灾害发生。
(二)地质灾害隐患点。经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与我市相关区(市)县国土资源局的调查,2007年全市有地质灾害隐患点868处,威胁农户3319户、14200余人,部分隐患点还对少数矿山、企事业单位、公路、农田、电站、水利设施及个别学校造成威胁和危害。确定30个地质灾害隐患点为2007年度市级监测隐患点。
三、2007年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各区(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会同建设、水利、交通、地震等部门健全完善本行政区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抢险救援措施,充实应急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建立预警报警系统。重点乡(镇)、重要基础设施管理部门和各风景旅游区管理部门都要制定相应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做好相关的物质准备。发生险(灾)情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疏散群众,开展调查,及时上报。
(二)编制落实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各区(市)县政府要组织国土资源、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制定本地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找准主要灾害点的分布、威胁对象、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和主要防治措施,落实监测、预防责任人。组织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乡(镇)、厂矿企事业单位在汛期前对本区域内的地质灾害进行检查,认真编制地质灾害隐患点防御预案,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的发放工作。
(三)完善地质灾害预防工作制度,落实防灾责任。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防灾责任制,完善汛前检查、汛期巡查、汛期值班和灾情报告制度。各地质灾害监测点所在的乡(镇)政府要认真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制度、险情巡查制度。
(四)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认真落实防灾减灾措施。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识灾、防灾、避灾、减灾的意识和能力。建立和完善区(市)县、乡、村、社四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认真落实巡查预警、避险疏散、抢险减灾、避让搬迁等防范措施,尽量将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