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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容环卫局关于开展2007年“卫生月”居住区环境卫生治理活动的通知


  市容环卫部门做好活动的组织、牵头、协调、宣传和检查,发动作业服务公司和专业队伍开展相关工作。

  房地部门督促物业管理部门加强对居住区垃圾箱房管理、大楼垃圾管道的封闭和屋顶垃圾的清理工作。

  爱卫部门加大对垃圾管道封闭等工作的宣传力度,组织社区公益保洁服务社等专业队伍参加,动员居民群众、志愿者队伍、辖区单位参与卫生月活动,并对活动加强考核检查。

  四、活动内容、标准

  (一)活动主要内容

  (1)开展“人人动手,清洁家园”的宣传;

  (2)清洁垃圾箱(桶),并进行一次全面的除臭、灭菌、消毒;

  (3)推进全年大楼垃圾管道的封闭工作,对大楼垃圾管道进行清洗、消毒,并停止使用;

  (4)及时清除大楼屋顶垃圾;

  (5)保洁居住区公共设施;

  (6)进行居住区“三乱”的治理;

  (7)清除居住区内公共场所、绿化等区域的垃圾。

  (二)治理标准

  1、大楼垃圾管道封闭标准:对大楼垃圾管道进行清洗、消毒,并停止使用;每幢大楼的垃圾收集由物业公司进行负责,环卫管理部门要搞好垃圾收运的配套机制,方便居住区居民的投放,制定服务标准、确定服务流程、拟定服务规范。(具体要求另行制定)

  2、垃圾箱(桶)治理标准:消除垃圾箱(桶)保洁盲点,保持垃圾箱(桶)完好,容器底部内、外壁整洁,垃圾箱房必须做到每二天清洗一次,并进行一次灭菌消毒,对破损的垃圾桶及时修复或更换。具体标准参照《上海市生活垃圾箱房保洁和管理导则》。

  3、屋顶垃圾治理标准:要积极开展自查工作,有效运用屋顶垃圾发现机制、巡查机制、信息采购机制。重点检查楼宇顶部的大件垃圾和生活垃圾并进行清除,做到大楼顶部卫生整洁、不留死角。

  五、实施步骤

  1、4月1日--4月7日为宣传阶段

  各区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发动宣传。在居住区设点,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活动,增强市民市容环境卫生意识,倡导和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履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的自觉性,营造人人参与“卫生月”活动的氛围。

  2、4月8日--4月27日为组织实施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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