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在能源技术、能源开发、能源装备等方面的合作,联合开展重大产业技术开发和装备技术研制。
--加强在汽车、纺织、连锁业等方面的产业合作。结合上海国际汽车城产业园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强与中部地区汽车集团的合作与互动,共同提升我国汽车产业能级。加强与产棉区的合作,有计划、有步骤的转移上海纺织初级加工能力,共同打造新的纺织产业链。支持和鼓励上海连锁商业、金融机构在中部地区扩大网点布局,输出先进业态,促进当地商业、服务业的结构调整。
--加强农业领域的合作。发挥比较优势,加大在农业特色产品开发、农业经济技术合作、农村剩余劳动力培训等方面的合作力度。加强农产品安全质量监控的合作,共同建立农产品和食品安全体系。
6、依托全国共同办好世博会。
按照“举办一届成功、精彩、难忘的世博会”的要求,主动服务,积极参与,努力做好依托全国共同办博工作,更好地展示我国的整体形象。
--积极参与筹办世博会论坛,配合协助兄弟省区市在世博会期间开展招商、展示、推介和论坛等项活动。
--积极推进落实《长三角区域信息化“十一五”合作规划》,加强区域信息化合作,为各地参与网上世博会搞好服务。
--积极做好各兄弟省区市在世博园区举办的省区市活动日、演出、巡游、节日活动等的协调服务,认真搞好接待。
--积极发挥区域合作组织作用,充分利用长三角地区的宾馆资源和交通资源,协力解决世博会期间国内外游客的住宿、交通问题。
7、做好人才开发服务全国工作。
认真落实中央
关于西部地区人才开发十年规划、东北地区人才队伍建设等精神,按照《上海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行动纲要》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人才开发服务全国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发挥上海人才优势,认真做好人才开发服务全国工作。
--重点做好对口支援地区的人才开发合作。继续办好党政管理、企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劳动技能、农村实用技术以及劳动力转移培训等各类培训班,提高人才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一步加大远程教育网建设力度,扩大培训受益面。积极组织本市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青年志愿者、农村实用技术人员、留学回国人员、博士服务团、老科技人员等各类人才赴对口支援地区,从事技术咨询和智力扶贫等工作。同时,做好对口支援地区紧缺急需的干部、专业技术人员来沪短期挂职和专业进修的服务工作。
--加快推进长三角人才开发一体化进程。共同推进区域人事人才制度和政策的协调与衔接,逐步在人才流动、人事争议仲裁、人事考试、教育培训等制度政策方面实现对接。共同开发公共人事服务产品,互设人才服务窗口,开展人才委托招聘、异地人事代理,促进区域人才资源共享和自由流动。共同实施人才培训、继续教育、公务员短期挂职、高层次智力共享、海外智力共享等跨地区人才开发合作项目。
共同建设长三角人才交流服务平台,组织开展网上人才交流和公益性专题人才交流活动。
--积极开展与中西部、东北等国内其它地区人才合作交流。推进高层次人才智力服务合作,加强区域间专家学者、博士后、留学回国人员的科技、学术交流,推动高层次人才与其他生产要素的有效结合。引导各类人才到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工作,搞好异地人事代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