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环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豫政 〔2007〕21号 二○○七年三月十六日)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尽快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制约经济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2005年以来,省政府先后对安阳市安林公路两侧小钢铁企业群、新乡市辉县市小水泥企业群等10个重点区域和洪汝河、沙颍河等9个重点流域组织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并将此项工作列为省政府重点工作和省委、省政府2006年要切实办好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十件实事之一。两年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特别是各级环保部门,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团结一致,奋力拼搏,付出了艰苦的努力,使我省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19个重点流域、区域的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一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得到解决,促进了区域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与此同时,各地还根据省政府的要求自定了一批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克难攻坚,强力推进,有力地推动了全省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促进了全省环境质量的改善。
为进一步激发全省环保战线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促进我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省政府决定对郑州市环境保护局等75个单位和杨照建等146名同志予以表彰。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扎实工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为进一步改善我省环境质量、努力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
河南省环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郑州市环境监察支队
郑州市金水区环境保护局
巩义市环境保护局
新密市环境保护局
荥阳市环境保护局
登封市环境保护局
开封市环境监察支队
尉氏县环境保护局
洛阳市环境保护局
洛阳市环境监察支队
偃师市环境保护局
栾川县环境保护局
嵩县环境保护局
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
平顶山市卫东区环境保护局
宝丰县环境保护局
郏县环境保护局
安阳市环境保护局
安阳市环境监察支队
安阳市殷都区建设环境保护局
安阳县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