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强化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矿产资源1.建立科学用地机制。制定耕地保护制度,严格非农建设用地审批,加强农地转用管制,对所有需要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建设项目严格把关,坚持耕地占补平衡,强化基本农田保护。开展城市存量土地、农村建设用地、工矿废弃地等方面的存量土地挖潜,实行有计划的资源供应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实施科学高效的用地政策,积极推进土地开发整理。2.规范土地市场建设。按照“有偿有序、总量平衡、结构优化、集约高效”的原则,推进国有土地一级市场的规范化,经营性用地全部实行“招拍挂”,强化二级市场的组织管理,规范土地估价机构,加强评估监督管理;加强对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3.整顿矿产资源秩序。探矿权、采矿权出让要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对战略储备矿产资源实行控制,矿业权要全面实行“招拍挂”制度,实现矿产资源优化配置和节约利用。4.认真解决矿产资源布局不合理和生态环境恶化问题。引导企业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推动煤炭、冶金、建材等矿山企业在保护资源、制止矿山采富弃贫的同时,对大量废弃的矿山进行地质环境治理,加快实施生态植被恢复工程进度。
(六)全面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1.合理利用共、伴生及“三废”资源。引导企业在矿产资源开发中,对共生、伴生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对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水、废气、余压余热等进行回收和合理利用,推动不同行业的企业通过产业链的延伸,实现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充分发挥建材、冶金、电力等行业对废弃物的消化功能,实现废弃物的最大资源化,实现“三废”综合利用产业化。
2.鼓励矿产资源的综合回收利用。矿山企业要在矿产资源等开发中提高回采率水平,降低采矿贫化率,推进尾矿、共伴生矿、废石的综合利用,推进矿产资源深加工。
3.加强工业和建筑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重点抓好尾矿渣、粉煤灰和煤矸石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推进冶金和化工废渣及有机废水综合利用;加强建筑渣土和建设工程废弃物的管理和综合利用。
4.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行农资节约。优化畜禽养殖布局,推广秸秆还田技术,鼓励发展有机肥,推行生物技术开发和应用,推广农膜回收技术。
5.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分类处置。建立回收、交投、分拣和加工利用的废品回收利用网络,推进生活垃圾生物转化、能源转化利用,提升无害化水平。
6.加强可再生能源的回收和再生利用。倡导绿色消费,鼓励节约使用生活用品,少用一次性物品。以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废旧家电、废电子产品、废金属及包装物为重点,建立和完善再生资源回收、拆解利用以及无害化处理系统,实行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的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集中管理,通过市场运作方式,建立回收点,分拣站和再生资源深加工为一体的网络体系。
(七)开展清洁生产
1.开展持续清洁生产工作。已开展清洁生产企业,要加快清洁生产中高费项目的实施进度,中高费方案实施率达到70%以上。力争培植出20-30个达到国内同类企业先进水平的高标准、规范化的清洁生产企业。
2.拓展推行清洁生产领域。除继续在工业企业中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外,将在农业、建筑、矿产资源勘察开采、餐饮娱乐服务业等领域推行清洁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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