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劳动力市场信息化建设。按照“金保工程”建设总体要求,对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建设进行统一规划,整体推进。围绕就业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服务对象的需求,优化业务流程,逐步实现就业服务和失业保险业务的全程信息化。推进市、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信息联网,逐步延伸到街道、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所(站),实现数据集中、服务下延、网络互联、信息共享、一点登陆、全市查询。定期分析和发布职业供求和工资水平信息,完善网上职业介绍功能,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提高劳动力市场供求匹配效率。
(三)加强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区居委会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依托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区居委会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立再就业援助制度,对就业困难对象实施重点帮助,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公益性岗位援助。要建立定期培训制度,加强对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区居委会劳动保障机构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从2006年开始,所有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区居委会劳动保障事务所(站)的工作人员都要按要求参加培训,劳动保障部门要定期组织这些人员进行任职资格考试,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者方可上岗。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负责劳动保障事务的机构,要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健全工作手段,加强基础管理。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要做好本地区农村富余劳动力求职登记和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建设等基础性工作,及时发布供求信息,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县(区)政府要加大对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劳动保障事务所(站)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保证必要的办公场地、办公设备、办公经费,要将劳动保障协理员(专管员)纳入社会保险范围,并逐年提高他们的工资水平。
三、继续实施普惠制培训,不断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
(一)强化面向所有劳动者的普惠制就业培训。凡我市城镇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安置的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并且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城镇集体企业离岗失业人员、城镇新成长劳动力中的登记失业人员、转移后进城务工农民和其他劳动者,都可以参加普惠制免费培训。2006年至2008年,全市完成培训城镇离岗失业人员、新成长劳动力和其他失业人员8万人,培训进城务工农民4万人。要确保二产业技能培训达到培训总量的20%以上,每年对参加普惠制就业培训中的700人开展创业培训。
(二)整合全社会教育培训资源,搭建普惠制就业培训平台。我市凡经正式批准设立的职业类院校、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各类大中专院校、民办教育机构、企业培训单位、科技培训中心、农村职教中心,经市普惠制就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考核认定后,均可承担政府确定的普惠制就业培训任务,享受普惠制就业培训补贴。按照我市经济发展走势,围绕“一个支柱产业(冶金),三个接续产业(现代中药、钢材制品深加工、旅游),四个经济增长点(水泥、重型汽车、化肥、曲轴),五个改造产业(化工、纺织、建材、食品加工、装备制造)”的产业调整发展方向,结合劳动力市场的供求状况,以及各类下岗失业人员的培训愿望和企业用工需求,打破行业、地区、所有制界限,整合全社会培训资源,形成全市普惠制就业培训大格局。我市将以本科院校、专科院校、技师学院、技工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县(区)职业教育中心和民办培训机构为依托,组建以钢铁冶炼、钢材加工和数控机床为专业品牌的二产装备制造培训联合体,以药材种植加工操作为专业品牌的医药化工培训联合体,以旅游服务、商贸、餐饮为专业技术品牌的三产培训联合体,以纺织、服装和轻工为专业品牌的轻纺培训联合体,以及交通运输培训联合体和再就业培训联合体等六大板块的品牌培训联合体,作为普惠制培训的载体,面向城乡劳动者提供多层次、多形式的就业培训。
(三)创新培训机制,实施分类培训。各类就业培训联合体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创新培训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培训。要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调整专业设置,注重培育培训品牌,着力提高培训质量。要结合各类学员的年龄、技能水平和求职意愿等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就业培训形式。可以实行全日制、半日制、夜校制培训,实行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也可以采取就业培训机构与企业联合办学的形式开展就业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