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大扶残助学力度。对接受义务教育的贫困家庭残疾学生,要制定和实施优惠扶助政策,减免有关费用,优先提供助学金和教育贷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资助贫困残疾学生,使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对接受高等教育的贫困残疾学生,给予一定的经济鼓励。
4.开展残疾人高等教育。利用广播电视等市内高等教育资源开设残疾人大专班;鼓励和支持其他普通高等学校开设特殊教育专业。形成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级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相链接的残疾人特殊教育体系。高等院校对残疾考生要给予照顾,不得因残疾而将其拒之门外。
5.加强未成年残疾儿童少年思想道德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在残疾青壮年中扫除文盲,提高残疾人综合素质;鼓励残疾人自学成才。
(三)就业与社会保障积极拓展残疾人就业渠道,满足残疾人就业服务需求,保障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进一步加强盲人按摩等残疾人技术技能培训工作,提高残疾人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提高就业率,完成省下达的残疾人就业工作各项指标和任务。
1.全面推行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按照“收保金、促就业,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指导思想,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力度。合理安排和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好、管好、用好。
2.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采取集中、分散、个体就业、组织起来就业和社区公益岗位就业等形式,提高残疾人就业率。
3.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配套完善就业服务机构设施,推进残疾人就业信息网络建设;拓展服务项目,完善功能,强化服务手段;规范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综合管理本地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工作,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全方位服务。
4.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以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社会化培训为重点,加大经费投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残疾人职业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残疾人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市残疾人劳动培训机构要开展盲人计算机和心理咨询师等职业培训,为盲人就业创造机会;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培养和选拔优秀人才参加全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
5.规范发展盲人按摩行业。各级残联对盲人按摩履行行业管理职能,规范盲人按摩市场;大力培训、培养盲人保健按摩人员;鼓励、扶持盲人按摩人员个体从业;对盲人按摩院(所)在核发执照和税收上,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给予优先、优惠照顾。
6.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措施。切实加强贫困残疾人社会保障的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加强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残疾人“低保”和“供养”工作。把城乡贫困残疾人纳入低保范围,对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人或者抚养人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实行供养,保障其基本生活。适当提高重度残疾、一户多残等贫困残疾人家庭的生活保障水平,对城乡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实施重点救助。
7.贯彻医疗保障政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切实采取措施,帮助城镇贫困残疾职工和农村贫困残疾人加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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