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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示范地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通知

  (一)构建覆盖城乡的服务网络。市级分中心建立文化共享工程资源镜像站和数字信息交换中心,成为全市推广文化共享工程的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中心。同时开展市、县与省中心数据实时共享和传输的文化共享工程VPN(虚拟专用网)网络建设工作。至2007年6月底前,在各县(市)建有分中心的基础上,全市实现乡镇(街道)都建有基层中心,70%的市级村文化活动中心(室)、60%的社区建有基层服务点。市、县两级分中心要进一步完善一卡通系统,实现各公共图书馆的资源共享。
  (二)协调整合现有各种网络资源。
  1. 在教育网上增设文化共享工程资源服务器,为各校园网提供文化信息服务。
  2. 在党员远程教育网和城市有线数字电视网络内提供文化资源信息服务。
  3. 整合部分公共网络工程的数字化信息到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数据镜像站以及各县(市)特色文化数据库,提供统一的信息服务。
  4. 统一信息服务界面,链接各种公共网络信息服务内容,实行“一站式”服务。
  (三)建设市、县两级地方特色文化数据库。加快地方文化信息资源数字化工作。市、县(市)公共图书馆负责地方特色文化数据库建设,并及时整合已数字化的地方文化信息资源,使基层服务点尽快获取地方文化信息。
  (四)加强队伍建设。采取培养和引进相结合的方式,建设一支适合文化共享工程需要的管理、技术保障和基层服务队伍。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市、县级分中心和基层中心负责对基层服务点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基层管理、技术和服务人员的素质。
  (五)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各基层服务点要建立起面向广大群众的管理和开放制度,根据不同群体选择和推荐不同的文化信息,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吸引力,不断扩大受众面。创新基层中心和服务点的服务方式,完善集中放映和个性化点播服务,方便广大基层群众。
  四、设备配置及服务要求
  市级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室)文化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需配置1台以上高性能计算机和1台投影机,其中一台计算机联接投影机为居民提供集中放映的服务,其它计算机提供个性化服务。
  各乡镇(街道)基层中心、村(社区)基层服务点要配备专人管理和服务。各基层中心服务点要将文化共享工程的宣传资料和服务内容上墙。乡镇(街道)基层中心每周服务时间应不少于30个小时;村(社区)基层服务点每周服务时间不少于20个小时。每周的服务内容、时间应提前告知广大居民,并及时了解群众的需求,进行有针对性地服务和个性化服务。
  五、加强领导,加大投入,确保文化共享工程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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