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交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交通系统2007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突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重点抓好领导干部、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交通院校学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交通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要将一般性地学习、应用法律知识,上升为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法治实践,贯彻到议事、决策、管理、自律和领导工作的每个环节、每项具体工作中去。继续完善和落实党委(组、总支)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拟任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干部法制讲座和学法用法考试考核等制度。交通行政执法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要以行政执法人员为重点,通过学法,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交通教育院校的法制宣传教育要以在校学生为重点,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使学生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交通企业的法制宣传教育要以经营管理人员为重点,通过学法,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三)突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活动。交通各单位要以开展 “法律六进”活动为今年的工作重点,认真按照当地普法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交通行业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活动方案,推进交通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使交通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各类人群,提高交通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

  二、扎实推进交通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提升行业管理水平

  (一)继续做好国务院颁发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工作。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评估制度,以及决策失误追究制度,提高行政决策水平。
  (二)扎实开展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各级交通管理部门要针对群众关注、行业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交通专项治理活动,促进行业依法管理。各交通行政执法机构要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完善许可方式和许可程序,推进行政许可公开,实行“阳光”许可。进一步完善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为民服务的水平和能力,确保交通行政执法公正、文明。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要在管理和服务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把依法治理与建设“平安交通”,构建“和谐交通”有机结合起来。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