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交通行业文明创建工作要点的通知
(浙交办〔2007〕51号)
各市交通局(委)、义乌市交通局、厅管厅属各单位:
根据全省交通工作会议和全省交通行业文明创建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浙江省交通行业“十一五”时期文明创建工作意见》和交通部、省文明委的2007年文明创建工作要点,厅研究确定了2007年全省交通行业文明创建工作要点。现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省交通厅办公室
二○○七年四月二日
2007年全省交通行业文明创建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2007年全省交通行业文明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紧紧围绕 “三个服务”、“五个发展”的要求,以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线,以“学先进、树新风、创一流”为主题,以建设交通行业核心价值理念体系为重点,大力加强思想道德、交通能力、交通文化、交通诚信、交通行风、交通品牌等“六大建设”,推动行业文明建设向纵深发展。
二、重点工作
(一)以讲文明、促和谐为主题,广泛深入开展“学树创”活动。
1.广泛开展“学树创”活动。要大力培养、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推动“学先进”取得新突破,要不断丰富创建活动内涵,促进“创新风”迈上新台阶,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力争“创一流”取得新成效。省厅将制定《“学先进、树新风、创一流”活动实施方案》,提出“学树创”活动的具体目标和任务。
2.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 、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意见》,结合实际提出活动方案,通过各种措施,切实转变交通系统各级干部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进而树立行业新风,提升行业形象。同时,按照上级部署,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和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活动。
3.深入开展“文明礼仪伴我行”主题活动。各地、各部门特别是窗口单位,要通过有效措施和载体,把文明礼仪贯穿在出行的全过程。尤其在节假日期间要加大活动开展力度,大力倡导遵章守纪、文明礼让、友爱互助的新风气,大力倡导文明乘车、文明出行、文明旅游的新风尚,使讲文明、重礼仪、树形象成为交通职工及出行群众的广泛共识和自觉行动。省厅将组织编制全省交通行业各类窗口单位文明礼仪规范。